目前,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已经被写人“十三五规划”,这标志着它已经成为中国未来中长期的国家层面的重要规划,其重点就在于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将中国与周边国家连接起来,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五通”,这显然是为“一带一路”地区一体化进程提供了重要支持,同时也体现出中国将外汇储备以及过剩产能投人到“一带一路”地区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但从经济理论的角度看,自“一带一路”提出以来,学界尚未有清晰的逻辑框架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理论基础,因为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以及发展经济理论均难以契合的为“一带一路”倡议提供较好的理论解释。“一带一路”倡议所提出的对外投资推动型的新型合作机制需要进一步融合当前的世界经济理论以及发展经济学理论来加以解释。
理论的融合将从两个方面展开,从世界经济理论来看,我们已经难以将“一带一路”地共同发展简单看成一个贸易问题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或是国际投资理论难以解决“一带一路”地区所表现出的较大的异质性以及严重的经济地理分割问题传统比较优势理论中强调贸易的形成来源于劳动生产率差异而形成的比较优势,而传统要素桌赋理论则认为要素桌赋差异是比较优势的真正来源。但无论是比较优势理论还是要素桌赋理论其重要前提条件都是零关税与零运输成本。在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经济分割的“一带一路”地区,满足这样的条件并不容易,因而潜在的比较优势将难以发挥。此外,国家经济水平的差异性也使得克鲁一格曼提出新贸易理论以及林德提出的需求重叠理论难以适用于该地区的贸易,这两者都需要贸易国之间存在较大本地市场规模或相似的消费偏好以便形成规模经济。另一方面,国际投资理论同样难以支持“一带一路”地区的发展。比较优势以及规模经济同样是国际直接投资发生的重要前提,而这此正是“一带一路”地区所缺乏的发展基础。虽然东亚地区凭借国际直接投资的进人参与了国际分工,最终促进了贸易的增加。但对于“一带一路”地区而言,过大的经济差距以及远离世界市场的经济地理条件都使得落后国家难以承接产业转移,因此难以吸引跨国公司的进人总之,传统国际投资理论包括垄断优势理论(Hymen1960、产品周期理论(Vernon,1966)、内部化理论(Buckley,1976)国际生产折衷论(Dunning,1977)等理论均是以跨国公司为研究对象,从企业微观层面来理解国际直接投资。对于“一带一路”地区所需要的基础设施的投资以及外部性较强的国际直接投资,跨国企业显然难以满足。可见,“一带一路”地区发展需要先行社会资本的投人,而只要是遵循着严格的比较优势假定的提倡新自由主义的贸易理论,都难以支撑“一带一路”地区发展。打破经济地理分割,促进欠发达地区的工业化是实现“一带一路”地区贸易重塑的重要方向。
同样,我们也难以将“一带一路”倡议简单看成一种发展战略从发展经济理论的角度来看,传统的发展经济学是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为研究问题,以政府主导的结构调整为政策手段,其中强调了投资的不可分性与部门之间的互补性,突出政府的大规模投资如基础设施建设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这此思路虽然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内容如出一辙,但发展经济学中强调的是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倡议强调的是中国带动的区域共同发展,因而需要发展经济理论在“一带一路”背景下的开放条件中进行更多的拓展。同时,也有人采用对外援助理论来解释“一带一路”倡议,将“一带一路”倡议当作是中国主导的马歇尔计划,认为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人能够帮助欠发达地区实现工业化。这显然与“一带一路”倡议的核心理念相违背,同时也与中国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不相符合。事实上,“一带一路”倡议提倡的是共同发展。当前中国经济进人新常态,中国通过需要在与其他国家的贸易合作中实现互补性,进而实现经济转型,而且中国当前的经济地位尚未达到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因此,由中国倡导的以基础建设投资为重要实现形成的“一带一路”倡议不能仅仅看成一种对外援助的发展战略,其日的是通过基础设施的投人以及促进欠发达地区工业化来实现区域的共同发展。
因此,“一带一路”地区发展的理论基础需要从世界经济理论与发展经济理论两者融合的角度来思考,而且一日_从这个视角来看待问题,一此在某一框架下矛盾的问题将在新的框架下得以解释。“一带一路”地区贸易发展离不开具有“不可分性”的基础设施建设与国际直接投资,而在新古典的框架下大规模投资的进人仍然需要以国家之间的贸易互补性即区域内的比较优势与规模经济为前提。这样一个看似矛盾的循环因果关系在发展经济学的框架下就迎刃而解,“一带一路”地区可以通过发挥类似“大推进”理论中政府作为经济体系中的协调者的功能进而打破低水平均衡陷阱。因此,对于比较优势缺失的“一带一路”地区而言,需要存在区域贸易核心国并发挥其提供基础设施投资以及促进贸易分工的国家能力,如此才能打破新古典框架下的增长陷阱,这也正是“一带一路”倡议的核心思想。本文将核心国的这种国家能力称之为区域发展的“国家优势”,而将核心国通过发挥国家能力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国际直接投资的行为,称之为贸易发展中的“大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经济逻辑则是通过发挥核心国的“国家优势”,实现区域发展所需要的“大推进”投资,进而促进区域贸易的形成与重塑。
事实上,以往对于“国家优势”的研究,都是关注于如何发挥一国在全球经济中竞争力的问题波特(1990)在其《国家竞争优势》中运用“钻石模型”来讨论了一国在全球经济中经济持续繁荣的源泉即国家竞争优势的形成,他认为需要通过实现钻石模型中4个关键要素来构建国家竞争优势。邓宁的投资发展周期论认为资本富足国会出于跨国公司的OLI优势对资本缺乏国进行对外投资(1980)。裴长洪和郑文(2011)也从发展中国家的对外投资的现象出发,提出母国的国家特定优势是对外投资优势的重要来源,其包括行业优势、规模优势、区位优势、组织优势等然而,本文所强调的“国家优势”是从大推进理论中的政府引导功能出发,强调的是贸易核心国在促进其所在区域共同发展方面表现出来的能够引领各国间贸易与投资并形成合理贸易格局的国家能力。这显然在理论的出发点上就与前面的研究截然不同,它更加强调了优势国家在区域内的合作与互利共赢中发挥的作用。“国家优势”构成了较大范围内区域一体化进程受阻地区实现共同发展的重要前提,是“一带一路”地区经济发展的逻辑起点。
那么“国家优势”是如何通过“大推进”来实现贸易促进与重塑?其实现机制与条件如何?本文将构建“一带一路”倡议的理论框架来加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