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首先需要明确一个框架。概括地说,目前已经确认的哲学基础理论,主要是三大块:存在论、意识论、价值论,也叫做哲学元理论的三大分支。如果以元理论的问题为导向,那么当代思维方式变革的理论表现,就凝聚和体现在这三大分支本身的形成和发展之中。
1.从“本体论”到“存在论”
第一个大分支是“存在论”COntology)o"Ontology”这个词的本义,是“关于存在的学说”。在西方是亚里士多德最早提出这个概念的。在东方,最初由日本人把它翻译成汉语“本体论”,因此在我国也一直沿用。但后来发现,这个译法是不准确的,日本后来也把它改成了“存在论”。从“本体论”到“存在论”这种译法上的改变,本质上是一种理论的觉悟和回归。它代表了对“存在”范畴的理解和探索进程。
在20世纪以前的两千多年里,人们主要是把“存在”当作一个名词来理解和使用,因此关于存在的理论,也就成了仅仅是关于“存在物”、“存在者”的理论。从哲学上探究世界的最终“基质”、实体,包括终极存在者、终极实体、构成宇宙的“最小砖块”如基本粒了等,就成了它的主要目标和成果,并以此作为认识世界、说明世界的全部理论的逻辑起点和根据。这样的理论系统,把它叫做“本体论”,并称之为“第一哲学”,是理所当然、符合实际的。“本体论”是从“存在物”的角度探讨、发现和证明“存在”的理论。它所依循的思维方式,总体上可以叫做“实体思维”。作为人类最先形成的哲学思维方式,实体思维是必要而合理的,它对科学和实践的发展曾起到了根本的指导作用,可以说是人类文明形成和发展的一块重要基石。
但是到了19世纪后半叶和20世纪,人类逐渐突破了实体思维,开始走向“关系思维”。如科学上相对论、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平衡态和非平衡态理论、线性和非线性理论等越来越多的新的进展。它们所揭示和描述的世界图景,已经不仅仅是“世界最终是什么”(实体或粒了),而是“怎样是”。科学和哲学的进展表明,任何存在者的存在,都发生于、表现于一定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之中,所以“关系”成了一个指称“存在方式”的范畴。依照关系思维,“存在”不再仅仅是一个名词,它同时还是一个动词,指“存在的方式、动作、过程和样态”了。一个对象“是什么”,与它“如何是”它白己之问,是不可分割地联系着的。于是关于“存在”的研究,就从“什么存在着”进入了“何为存在”,即完整理解“存在者如何存在”的新阶段。回过头来,把“存在”作为动词来研究的理论,可以与把“存在”当作名词的“本体论”相对应,我称之为“本态论”。这样就可以说,20世纪以来完整意义上的第一哲学一一“存在论”,实际上已经是由两大部分构成的:关于存在者的理论一一“本体论”和关于存在方式的理论一一“本态论”。存在论是第一哲学,从逻辑上讲是最基础、最原初的哲学问题。目前它的变革的重点,是从实体思维进到关系思维,从本体论的哲学进到存在论的哲学。
大家都知道有过一场“物质本体论”与“实践本体论”的争论。我是主张实践唯物主义的,但我不赞成实践本体论。原因是,我认为无须纠缠本体论。实践和物质为什么要打架呢?犹如颜色和形状为什么要争风吃醋呢?其实它们是两个角度的问题!“物质”是本体论的基本范畴,“实践”是本态论的最高范畴。就是说,人类存在的最高的物质形态是人和社会,而人和社会的存在方式就是社会实践。这两者之问为什么会对立呢?就是因为在旧的思维框架下,把实践也当成了一个实体,而“终极实体”只能是一个!所以,变革并不是要否定或抛弃本体论,但现在的关键是本态论。作为动词的“存在”研究,业已成为哲学也是当今科学和实践发展的前沿和生长点。
2.从知识论到意识论
哲学的第二大分支也有类似的过程。最早关于人的思想、精神、意识活动的哲学理论,在古希腊文中叫“Gnosiology",原本是指“关于精神事物的学说”。所谓“精神事物”,显然不只有人的知识,还有人的情感、意志,或信念、信仰等多种成分。但西方哲学在实际研究人的精神活动时,首先注意的是人怎样在头脑中理解和把握对象世界,怎样获得关于对象的知识。这种思维取向总体上是以客体为中心的,即我们的全部精神活动要围绕充分了解外部世界、对象、客体来展开,获得关于一切对象的本性及规律的认识。这些认识构成了知识、理论和方法体系,它的最高形态是真理。特别是白笛卡尔以后,哲学的“认识论转向”推动了理性思维的大发展,在实践中也日益显示其巨大威力。于是首先获得成熟哲学理论形态的,是狭义的认识论(Epistemology),实即“知识论”。而“Gnosiology”则一度不再提起。
但是,知识或认识显然并非人的“精神事物”的全部。认识论负责解决“知”的问题,那么情感意志和信念信仰(“情”、“意”)等现象怎样把握?在过去,这一部分的问题只是被心理学研究着。但是人的情感、意志、兴趣、欲望这些与人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之问,能否截然分开呢?它们是怎样发生相互作用的?从“休漠问题”的提出开始,就表明需要对人的全部精神活动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研究了。休漠发现了“实然”和“应然”是两回事,认为二者之问没有因果关系,从“是什么”推不出“应该如何”,从而揭示了人的精神活动中信念和意志的独特性。而20世纪哲学变革的一个新的取向,正是逐步超出狭义知识论的范围,开始走向知、情、意统一的完整领域。像现代的知识社会学、认知心理学、模态逻辑等都是其重要突破。所以我主张,要在哲学上恢复“Gnosiology”这个词,在中文中把它译作“意识论”,并以此来称呼哲学原理的第二大分支,用它来为关于知情意的完整领域的研究命名。后来我们看到在价值研究中,正是由于把情感和意志看作人的价值意识的心理形式,把信念和信仰看作是人的价值意识特有的观念形式,才能回答人的精神活动的整体性和内部结构问题。所以,关于“精神事物”研究的第二大分支“意识论”的完整领域的形成,与价值论的产生有直接的联系。
就是说,像第一大分支“存在论”包括“本体论”和“本态论”两个部分一样,第二大分支“意识论”,如今也包括以下两个领域:(1)“知识论”或“认知意识论”;(2)“情感意志论”或“价值意识论”。
3.从价值规范到价值哲学
在存在论和意识论新发展的基础上,正式形成了第三大分支一一价值论。所谓“价值”问题,简单说即“好坏”问题,或“世界的意义”问题。“好坏是什么?”“世界和人生的意义何在?”这其实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永恒问题,实际上也一直被人们关注着、研究着。但一直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价值论(Axiology)作为一个哲学理论分支,是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才形成的。
在西方哲学史上,休漠和康德是这一领域的直接开拓者。休漠通过他提出的问题,将“实然”与“应然”(事实与价值)的关系提上了前台;康德的“三大批判”,则是用一个批判一一《纯粹理性批判》总结了认识论;用另两个批判一一《实践理性批判》(讲“善”的问题)、《判断力批判》(讲“美”的问题)开辟了价值论。但是,后来继承和宣传康德的多数人,却还只是重视他的认识论那一部分,只有小部分人,如新康德主义弗莱堡学派的洛采、文德尔班、李凯尔特等人,才重视了康德的价值哲学,并继续加以探究,从而成为现代价值哲学(Axiology)的创立者。
价值论领域的形成,还得益于伦理学和美学的成熟。在此前的哲学中,以传统伦理学和传统美学为代表,关于善恶美丑等价值问题的研究,很长时问里都处于“规范理论”的层面,总体上没有达到“元理论”高度。例如按伦理学界的说法,20世纪以前的伦理学主要是“规范伦理学”,指其多半着眼于制定和表述一些基本的道德规范,停留于具体的善恶现象层次。白从摩尔批判了“白然主义谬误”以后,才开始正式进入元理论研究即“元伦理学”的阶段。美学也是如此。长期以来的“规范美学”多半也是致力于研制“美丑”的规范。据说直到鲍姆加登提出元美学问题,宣布“美学是研究审美价值的科学”,美学才获得了真正的科学地位。而这两个分支学科的元理论研究都揭示出,“善”和“美”并不是对象物本身固有的属性,它们归根到底是对象与人、客体对主体的一定关系状态或关系质态,甚至只是主体人白身的心理和情感的表达……。这些当然会有争论,但这一领域的发现和汇合,就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研究方向。正是这两门学科从规范论到元理论的提升,为它们共同的哲学领域一一价值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所以直到现在,人们还不能把价值与道德、审美、宗教信念等分得很清楚。西方有些地方还把价值论叫做元伦理学。
以上是对哲学基本理论发展的简单回顾。目前我看到,在国内外的哲学界,虽然具体用语还有差别,但大多已确认了哲学的基础理论分支主要就是这三大块:存在论、意识论和价值论。那么,此外还有没有第四大块,比如“方法论”呢?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充分的理论根据。这是因为,哲学、世界观本身就是方法论,元理论也就是最根本的方法。要想离开它们再去说明一套独立的方法理论,至少在哲学层次上,恐怕是很难做到,也未必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