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税收制度改革大致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1950-1978年建立新中国税收制度;1978-1993年的以两步利改税为基础的税收制度改革;1994-2000年建立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税制改革;2001年至今的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税制改革。结合中国公共债务的发展历史以及财政支出的结构分析,该部分仍然选取1981-2014年中国财政收人作为分析对象。
中国的财政收人大致可以分为各项税收收人和非税收收人,其中非税收收人主要包括专项收人、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人和其他收人。专项收人又包括征收排污费、教育费附加收人等;其他收人主要有规费收人、事业收人、国有资源管理收人、罚没收人等。1984年以前,财政收人的主要项目是税收和国营企业上缴利润。实行利改税以后,国营企业上缴利润改为征税制,税收逐渐成为财政收人的基本形式,具体结构变化如图3所示。
从图3可以看出,在利改税之前,中国税收收人与非税收人基本各占五成,利改税之后,税收收人占主导地位,但税收收人占财政收人的比例呈下降的趋势。具体来说,1985年税收收人占财政收人的比重扩大到了101.79%;从1985年利改税到1994年分税制改革这10年间,税收收人占财政收人的比重一直保持在94%以上,税收收人年均增长率为21.6%;从1994年分税制改革自今,税收收人年均增长达到17.0%,税收收人占财政收人的比重从1995年的96.7%下降至2014年的84.9%。另外,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企业亏损补贴等项目用于冲减非税收收人,因此在1990年之前有些年份为非税收收人为负值。2015年,中国财政收人(一般公共预算)为152217亿元,其中非税收人为27325亿元,非税收人占比为18%。
中国现行税收制度中主要有23个税种,按照其征税对象进行分类,主要可以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以及行为目的税类。按课税对象,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目的税五类。流转税主要包括现行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所得税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财产税主要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资源税则分为一般资源税和级差资源税;行为目的税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证券交易印花税、屠宰税(已取消)、耕地占用税、船舶税等。由于1994年前税收项目的详细数据资料缺失比较多,因此该部分就选取1994-2014年之间的数据进行分析(见图4)。
根据中国税收收人结构可以看出,中国税收体系与美国的税收体系大相径庭,中国税收体系以流转税为主体,1994年流转税占税收收人的比例接近80%,此后逐年降低,2014年约为60%。伴随流转税比重的降低,所得税比重逐步上升,1994年为14.4% , 2014年上升至26.7 %。除上述两类税种之外,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目的税占比较低,但占比较为稳定。
从各种税种的增长速度来看,资源税的增速最快,年均增速达21%;所得税和财产税次之,年均增长20.6%;流转税和行为目的税分别为15.3%13.7%。各项税收的增速明显大于中国经济增长的速度。因此,从各项税收占GDP的比重来看,与美国逐步降低的趋势不同,中国各项税收占GDP的比例总体呈逐步上升的态势(见图5)0 1994年,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目的税占GDP的比例分别为8.5%}1.6%}0.2%}0.1%和0.5 %,此后不断上升,2014年分别为11.2%}5.0%}0.7%}0.2%和1.7 %
从具体的税收种类来看,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中国的主要税种,其中增值税为第一大税种,1994年占税收的比例达45 %,此后尽管逐年降低,2014年为25.9%,但仍然占比最高。从各项税收占比来看,企业所得税增速最快,目前已跃升为第二大税种。营业税占比较为稳定,但随着2016年营改增的全面实施,营业税占比会进一步下调(见图6)。
总的来说,中国的税收体系以流转税为主体。然而,经济学分析表明,大部分流转税最终由消费者负担,流转税因其转嫁特征而被称为“间接税”,所以中国的消费大众实际上成为税收贡献的主要群体。从中国国情来看,大多数消费者是低中收人阶层。由于中低收人者将相当大部分的收人用于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因此在消费环节承担税负,很大程度上便属于在基本生活资料层次需要付出较大代价,加重了中低收人者的负担,从而不利于民生问题的解决。
另外,从流转税的构成来看,分税制以来,增值税一直是第一大税种,增值税主要以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增值额为税基,企业所得税也有很大一部分以工业企业的经营所得为税基。因此,在快速工业化进程中,与工业相关的税收增速必然高于整体经济的增长速度。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第二产业的GDP增速远远高出第一和第三产业,这种趋势一直持续到2012年。2010年中国二产占比GDP达到峰值,随后服务业发展开始加速。2012年后第三产业的GDP增速开始领先于一产和二产的GDP增速。这直接导致与工业直接相关的增值税和工业企业所得税等税种占比有所下降。另外,间接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国70%以上的税收都属于间接税,也即税收收人通过价格渠道得以实现,税收增速和PPI因此直接挂钩。2012年以来,国内过剩产能的去化叠加大宗商品价格的下跌,使得中国PPI同比持续低迷。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中国经济仍将处于调整阶段,价格的持续低迷必然拖累税收的增长。从过去的数据来看,中国的税收收人呈现出明显的顺周期性。2015年,中国一般公共预算收人152217亿元,比上年增长8.4%,但同口径增长5.8 %,低于新常态下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
综上所述,根据目前学术界以及政府的总体预计,中国经济或将呈现“L"型增长,对于旨在稳定经济增长的财政政策而言,一方面需要政府支出不断加大,另一方面税收收人却很有可能陷人低迷,从而将推动公共债务水平的提升,加大政府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