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发展速度快、规模大,大量农村劳动力在经济浪潮中由农村转移到城镇,甚至导致部分农村地区空心化问题严重,劳动集约型产业得到迅速发展。农民总收人中非农收人的比例越来越大,土地投人产出收益甚微,农村土地闲置率增加。为重塑和调整“耕地多”“农业劳动力少”的新型农地关系,提高土地生产效率并保持粮食产量持续增加,进行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设与改革顺应了时代和经济发展需要。目前我国土地流转形式主要包括转包、互换、出租、转让、人股、兼并、重组等。
农地权利让渡的主要形式是签订合同或契约,这样便消除了“一田两主”的权利混享陋习。然而在初次权利让渡有效期内,最初土地使用权获得者与闯人者的协议协商,架空了当下土地使用权、收益权所有者。在市场经济机制下,原本应由一级承包者和再承包者进行交易的市场行为,却在农民错误的土地所有权认识下,导致了一级承包者的利益损失和自由流转市场的混乱。随着经济型农产品产业在农村的普及和乡镇政府的鼓励,非农化生产盛行。个人逐利及政绩考核的现实追求导致大量资本进人农地流转市场,开展资本运作及原始资本积累,同时引发村民之间的土地利益纠纷,对当地种粮大户利益造成损失而难以得到补偿。近年来我国农村征地补偿纠纷数量上升较快,虽然有调解、仲裁和法院诉讼等解决途径,但仍有超过半数以上的纠纷无法解决。
(二)河南省北部某地区农地流转问题与分析
1.研究区概况。研究区地处华北平原腹地,土地肥沃,水源充足,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大豆等,是全国优质小麦生产基地,属平原农业乡镇。近年来农业基础设施投人增加,研究区逐渐形成了“田成方、路成框、管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的农业格局。辖区内耕地面积7.7万亩,常年耕种面积6.7万亩,辖43个行政村(47个自然村),户籍人口7.36万人,人口密度968人/平方公里。研究区地处三县交界,具有典型的代表性。调查选取其中三个行政村,参与户数830户,男女比例1:4,中小承包家庭10户,大承包者1户。调查区土地流转以种粮中小农户承包为主,平均承包耕地面积120亩/户;另有当地政府鼓励扶助大片经济农作物生产基地及少量大型林业培育公司包地。
2.研究区土地承包过程中的问题。本文调查区域农业生产投人产出剩余较低,农民土地外包意愿强烈。研究区三个主要村庄830户家庭土地流转形式相似,初期均以500元/(亩·年)的价格将自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中小承包者(研究区农地年均净收益<<500元),合同未注明农业补贴归属但原始土地使用者仍享受该项转移支付补贴福利,初始土地承包合同期均为10年。合同期内,后继土地承包者抬高土地承包价格(800元/(亩·年)),导致初始土地分配使用者未经初始承包者同意强行转让土地;后继土地承包大户抬高价格(1 000元/(亩·年)),初始土地分配使用者未经初始承包者同意强行转让土地,在大户承包者获得土地使用权,签署承包合同时,未与初始承包者进行协商,再次承包土地期限为30年。纠纷涉及的中小土地承包者均未使用司法手段进行权利维护,以上两种实际行为引发的后果是:(1)中小承包者利益受损,而得不到补偿;(2)土地所有权概念混淆及使用权转让混乱;(3)土地承包大户通过级差地租形式,以“渔翁”身份观望初始土地分配使用者同初始承包者的权利纠纷,最终获得土地使用权;(4)研究区农村土地承包过程中的权利双方均不考虑法院起诉维权手段,造成法律手段的隐形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