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利用statal 3软件对变量进行了静态面板和动态面板回归,估计结果见表2。其中静态模型包含3个模型,模型1主要考察家庭移动手机拥有量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变量中除每百户农村家庭移动电话拥有量外,还包括产业结构、农村人均固定资产投资和城镇化率三个控制变量;模型2主要探讨农村普惠金融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在控制变量的基础上,加入每万人拥有银行网点数量和人均贷款两个变量;模型3在模型1和2的基础上,加入了移动手机拥有量和各农村普惠金融代理变量的交互项,以考察ICT技术对农村普惠金融收入效应的影响。为确定模型选择随机效应还是固定效应,分别对三个模型进行了Hausman检验,并一致确定使用固定效应。针对异方差、截面相关问题,根据Hoechle的方法进行了处理。通过调整的Rz,可以看出模型拟合程度较高,且F值较大,说明模型的整体显著性良好。同时,考虑到农民收入与ICT技术存在反向因果关系,为此,在模型3基础上,模型4中加入移动电话拥有量滞后一期作为土具变量。动态模型在模型4的基础上加入了农民收入的一阶滞后项,并用广义矩估( Generalized Method of Moments } GMM)方法进行估计。动态模型包含差分GMM和系统GMM两个模型,为解决加入收入滞后项带来的内生性问题,将农民收入的一至三阶滞后作为土具变量。通过AR (2)和Hansen统计值与P值,可得到两个模型扰动项二阶序列不相关和土具变量有效的结论,说明模型整体效果较好。
(一)ICT技术、普惠金融对农民增收的影响
在ICT技术对农民增收的影响方面,通过模型1与模型3 -6的回归结果,发现农民移动手机拥有量对农民收入有显著正向影响,结果较为稳健。根据模型1的结果,当每百户移动手机拥有量增加1%,农民人均收入将增加0. 122%。这表明,移动手机在农村的普及,提高了信息的传输效率,为农民做出正确的生产投资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对其收入增加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日寸,移动手机的使用,使农民能够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拉近了农民与市场之间的距离,农民能够及时掌握农产品价格的变化,在销售农产品时会卖得高价,进而增加农民销售收入。许竹青等在研究ICT技术对农民农产品农产品销售收入的影响时,发现ICT技术对易腐农产品销售收入的回报率为19. 720%,而对耐储农产品销售收入的回报为6. 180%,均高十本研究的结果,这是由十只估算了销售收入的影响,没有扣除掉成本,而本研究中的收入为纯收入,是扣除各种成本之后的收入,从而使得回报率较小。
在普惠金融对农民增收的影响方面,每万人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在模型2一5中对农民收入有显著正向影响,在模型6中影响不显著。尽管如此,其系数仍然为正,说明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铺设,一方面,可以方便农民进行金融活动;另一方面,有助十农村金融机构向农民宣传金融知识,让农民充分了解金融活动,从而提高了农民的金融市场参与程度,这对十发挥金融机构调节配置资金的作用有一定帮助,从而有助十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这与李明贤和叶慧敏的研究结论相悖,其原因是在他们研究中没有充分考虑到变量间相关性的影响,模型中同时放入了金融机构分布密度与从业人员密度,而这两个指标具有高度相关性,从而导致金融机构分布密度对农民增收没有显著影响;对十人均贷款变量,除模型6中对农民收入影响不显著外,其余模型中均有显著正向影响,根据模型2的估计,人均贷款每提高1%,农民收入将增加0. 102%。农民获得贷款后,会用十农业生产或非农项目的投资,实现金融资产向资本的转化,为收入增加提供了有效途径。
(二)交互作用对农民增收的影响
研究ICT技术与普惠金融的交互效应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是本文的重点研究内容。为探究这一影响,在模型3一6中加入了ICT技术与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指标的交互项。估计结果显示,除模型5外,移动手机使用量与人均农村金融机构数量交互项的系数在所有模型中显著为负,即移动手机拥有量的提高会弱化银行物理网点的收入增长效应,同理银行物理网点的增加也会弱化移动手机的收入增长效应。这表明移动手机拥有量与银行网点拥有量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呈现出一定的替代性,这是因为一方面基于ICT技术的农村金融创新业务对传统的依靠物理网点进行的农村金融服务具有一定的替代作用,前者一更能促进农民增收;另一方面传统物理网点的增加使得农民更倾向十选择人土服务,毕竟手机银行、自助银行等电子化金融服务对农民而言是新事物。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十先进ICT技术在农村地区的发展,如降低智能手机、互联网普及速度等,从而会降低ICT技术在促进农民增收中的作用。因此,这一结果从侧面证实了ICT技术与普惠金融的深度融合更利十农民增收;mobile与loan的交互项系数在所有模型中显著为正,即移动手机拥有量的提高会强化银行贷款的收入增长效应,同理银行人均贷款的增加也会强化移动手机的收入增长效应。ICT技术的普及和运用,使信息的传输速度变快,对十银行来说,可以借助ICT技术提高对农民经营活动监督的时效性,有效防范道德风险的发生,提高了农民贷款服务的可得性。对十农民来说,通过利用ICT技术进行贷款的中请和还款,与传统方式相比,手续更加方便快捷,降低了中贷与还贷过程的交易成本,会对传统的亲友间借贷的模式产生替代效应,进一步放大了贷款所带来的收入增长效应。此外,农民借助ICT技术获得便利的贷款服务的同时,也进一步掌握了相应的ICT技术,并通过连锁反应,向其它未使用过这一创新金融服务的农民进行言传身教,使更多农民参与其中。而借助ICT的贷款服务,需要现代化的ICT技术。从而整体提高了ICT技术在农村的发展水平,利十ICT技术促进农民增收作用的发挥。同时,也为农民凭借ICT技术所获得的生产投资信息提供资金支持,进一步放大了ICT技术的促进农民增收的效果。因此,这一结果直接证实了ICT技术与普惠金融交互效应,可以促进农民增收。
(三)各控制变量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在模型1 -6中,第一产业在总产值中的占比均对农民收入产生显著负向影响,说明第一产业在三次产业中的占比越多,农民收入越低,而二、三产业占比越多,产业结构越优化,农村居民收入会越高;农村人均固定资产投资在模型1 -5中系数显著为正,表明固定资产投资有利十促进农民增收;城镇化率在所有模型中均对农民收入有显著正向影响,且通过与其它两个控制标量系数绝对值的比较发现,每个模型中,城镇化率系数绝对值都最大,这表明相较十产业结构和人均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化率对促进农民收入增加中的作用更为明显,如模型2所示,城镇化率每提高1%,农民收入提高1. 286 %,增收效果远高十其他因素,说明了城镇化建设对农民增收的贡献远大十通过提高金融可及性、可得性、农村投资和优化产业结构所带来的贡献,城镇化在促进农民收入中的作用更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