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鲁迅的文学世界,有一种自我话问的声音,一直都在字里行间回荡:“我”是“谁”?有意思的是,最早发现这种话问之声,并替鲁迅做出回答的人,竟然是瞿秋白。他在《<鲁迅杂感选集>序言》一文里,用充满着诗性魅力的语言写道:“是的,鲁迅是莱漠斯,是野兽的奶汁所喂养大的,是封建宗法社会的逆子,是绅士阶级的贰臣,而同时也是一些浪漫谛克的革命家的挣友!他从他自己的道路回到了狼的怀抱。”如果我们剔除意识形态因素看问题,瞿秋白显然是把鲁迅置放于人民大众当中,去辩证性地解读他与民族文化传统之间的血脉关系,进而也对其“中间物”思想的深刻内涵做出了十分精确的理论定位—鲁迅绝不是一种孤立存在的文化现象,而是自觉地把自己与中国历史融为一体。鲁迅并没有对瞿秋白的评价表示过任何异议,可见他对瞿秋白的说法是默许或认同的。
瞿秋白对鲁迅思想的归纳总结,要远比我们现在某些“理论家们”更为深刻。因为从创作《狂人日记》开始,鲁迅所表现出的思想倾向性,就不是什么他对传统文化的彻底“反叛”,而是对“狂人”荒谬行为的强烈质疑。这篇小说的艺术构思,仔细分析一下颇耐人寻味:“狂人”在“月光”的感召之下,突然因“觉醒”而变得“发狂”,并对“狼子村”的“吃人”历史,展开了随心所欲的全而攻击。学界历来都对“狂人”的这一壮举,从思想启蒙的角度去给予肯定,但是几乎所有的研究者,他们都忽略了这样一个客观事实:“我”既是叙事者,同时也是主人公;两者合二而一的双重身份,更能体现出创作主体的主观意志。作为叙事者与主人公的“狂人”,刚一“觉醒”便迷失了自我身份—他用“吃人”去概括“狼子村”的文化历史,一下子就使自己变成了全体村民的对立而,“狂人”终于从那些冷漠与敌视的“眼光”中,发现了自己四而树敌的严酷现实,这令其感到由衷的恐惧与害怕。曾有学者认为,“狂人”之所以会受到“狼子村”村民的强烈拒斥,是因为“狂人”是先觉者而村民们都是“庸人”,他们之间所反映的是“自觉的‘人’与非自觉的‘奴隶’的深刻矛盾”。可是作品文本却并不支持这种说法。《狂人日记》的叙事结构,就是让“狂人”从反叛到饭依,而叙事者与主人公“狂人”,也一直在不停地追问“我”是“谁”。当他意识到“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我妹子的几片肉”时,终于“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如果说“狂人”的第一次“觉醒”,使他完全忘却了自己的文化身份;那么“狂人”的第二次“觉醒”,则暗示着叙事者与主人公回答了“我”是“谁”的精神困扰—“因为这经验使我反省,看见自己了:就是我绝不是一个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英雄。”不是“英雄”的鲁迅与同样不是“英雄”的“狂人”,他们都十分清醒地认识到,“我”就是“狼子村”文化的象征符号,是“狼子村”历史过程中的“中间物”,鲁迅最终让“狂人”病愈且“赴某地候补”,其“结局”放在“篇首”就很能说明问题。笔者非常不赞同这样一种说法,认为鲁迅是在以“狂人”的自我否定去否定传统,去充分“肯定‘中间物’的先觉意义。”恰好相反,笔者认为鲁迅是在用他自己的经验理性,去讽喻《新青年》阵营那种狂热反传统的激进行为。因为鲁迅本人要比言说鲁迅者头脑清醒得多,倘若“自我”与“传统”都被否定了,那么中华民族还会存在吗?诚如鲁迅警告许广平时所说的那样,“小鬼不要变成狂人,也不要发脾气。人一发狂—自己吃亏,”容易丧失理智。而丧失理智之“狂”,则属于非理性之“狂”,这与鲁迅所主张的“韧战”思想,明显又是相违背的。
如果说鲁迅在《狂人日记》中,让“狂人”从反叛走向了饭依,最终确立了自己的文化身份;那么《故乡》里那个叙事主人公“我”,又因自己与传统的无法割舍性,表现出了一种前所未有过的精神痛苦。小说《故乡》在叙事开端,便推出这样一幅凄凉景象:“从蓬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于是,研究者便断言,鲁迅是从批判理性的切入角度,去审视故乡“人”与“物”的落后状态,进而去表达他思想启蒙的现代意识。这种观点貌似合理,其实却多少有点牵强附会。《故乡》明确地传达着作者“怀旧”与“失望”这两种情绪—线环旧”是他文化寻根的本质所在,他忘不了少年闰土捉罐子时的聪明伶俐,也忘不了杨二嫂少女时代的端庄秀丽,这些记忆令鲁迅与故乡之间,始终都保持着一种不可磨灭的情感联系。“失望”则是鲁迅思想的真实表达,与外而五彩缤纷的世界相比较,故乡仿佛处于一种比步不前的停滞状态,这是作为现代人的“我”所难以接受的现实,所以“我”才会发现自己与故乡之间,“己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从表而观之,“怀旧”与“失望”的矛盾冲突,加速着鲁迅对于思想启蒙的深度思考,但是细读文本,有两个重要情节显然是被研究者人为地忽略了。
首先,鲁迅曾在作品故事的叙事当中,特别交代过此行故乡的真实原委,是“我们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己经公同卖给别姓了,交屋的期限,只在本年,所以必须赶在正月初一以前,永别了熟识的老屋,而且远离了熟识的故乡,搬家搬到我谋食的异地去。”毋庸置疑,“熟识的老屋”与“熟识的故乡”,都充满着极其浓厚的留恋色彩,而“异地”一词更是一种强化了的乡愁情绪。这一切都在说明,鲁迅此次回乡,心态是十分复杂的,尤其是被迫出卖祖屋而隔断其与故乡的文化情缘,鲁迅的内心是不满与愤慨的。比如当挚友许寿裳问他是否有回乡定居之意时,鲁迅的回答是“在绍之屋为族人所迫,必须卖去,便拟挚眷居于北京,不复有越人安越之想。”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不复有越人安越之想”,并非是鲁迅自己的本意,而是被族人“所迫”的结果。故鲁迅对于故乡的失望感,或多或少都带有一种由“爱”而“恨”的抵触情绪。
其次,是鲁迅对于中年闰土麻木不仁的精神状态,感到非常的失望,研究者一般都认为鲁迅这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然而鲁迅自己却并这么认为。在作品的结尾处,鲁迅写有这样一段话:“我想到希望,忽然害怕起来了。闰土要香炉和烛台的时候,我还暗地里笑他,以为他总是崇拜偶像,什么时候都不忘却。现在我所谓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制的偶像吗?只是他的愿望切近,我的愿望茫远罢了。”鲁迅这段话是大有深意的,“切近”暗示着他对闰土务实性人生观的充分肯定,而“茫远”则暗示着他对自己务虚性人生观的强烈质疑。因为经验理性使鲁迅明白,“所谓‘希望将来”不过是自慰—或者简直是自欺—之法”,那都是“聪明人”自欺欺人的障眼法;但归根结底,“世界却正是由愚人造成,聪明人决不能支持世界,尤其是中国的聪明人。”毫无疑问,鲁迅赞赏闰土脚踏实地的人生态度,实际上就是在赞赏那些淳朴故乡人的生存智慧,他们不会说“正人君子”那种“热昏似的妙语”,而是默默地咀嚼着“生的乐趣”与“生的苦趣”。如今他却要永久性地告别故乡去“异地”谋食了,这种灵魂漂泊意识才是导致鲁迅痛苦思索的精神动因。
在鲁迅的许多小说中,有家难归都是一种核心意象,它既是鲁迅精神还乡的强烈渴望,又是“中间物”寻找历史依附点的思想诉求。从哲学意义上来讲,“中间物”绝不是脱离历史传统与生命群体的孤立存在,,i}必须成为历史或生命链条中的一个环节,才会具有其自身的价值和意义。比如在《祝福》里,作者起笔便交代“我”的“客居”身份:“虽说故乡,然而己没有家,所以只得暂寓在鲁四老爷的宅子里。”回到“故乡”却“没有家”的艺术构思,显然是鲁迅刻骨铭心的精神之痛,因为与故乡隔绝的灵魂漂泊,使“我”变成了一种无根之萍,所以他才会借诗言志,发出这样的心灵感叹,“梦魂常向故乡驰,始信人间苦别离”。这种情感焦虑,在小说《孤独者》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主人公魏连受,同样是个没有“家”的孤独者,作为一个曾经“吃洋教”的“新党”人物,他主张“家庭应该破坏”的全部理由,也是因为他自己根本就没有“家”。所以,尽管他仍旧回到了自己的故土,可是没有“家”也就没有了文化之根,因此“从村人看来,他确是一个异类。”在叙事者“我”的观察视野中,魏连受无疑是个悲剧性的人物,无论他怎样去遵从“故乡”的风俗习惯,但最终还是不被“故乡人”所接纳。对于魏连受的悲剧命运,叙事者“我”固然给予了某种同情,然而“埋葬在连受灵魂中的祖母以一种无形的力量决定连受的心理状态和命运”,其本身就深刻地反映着叙事者“我”对无家可归的精神恐惧,而不是“我”对无法隔断同传统之间联系的忧患意识。应该实事求是地说,没有“家”的魏连受,在“故乡”就是一种“客居”身份,而“客居”又是灵魂漂浮的暗示性表达,它与鲁迅本人执着地寻找“回家”之路,又呈现出一种不可否认的同构关系。鲁迅曾毫不讳言地说,“要知道作品大抵是作者借别人以叙自己,或以自己推测别人的东西”,他自己当然也不会例外。鲁迅对于魏连受无根漂泊的惨淡人生,不仅感同身受,更是难以释怀,比如他在《在酒楼上》便借叙事者“我”的口吻,悲情地讲述道:“觉得北方固不是我的旧乡,但南来又只能算一个客子,无论那边的干雪怎样纷飞,这里的柔雪又怎样的依恋,于我都没有什么关系了。”中国有句古话,叫作“叶落归根”,如果故乡与新地“于我都没有什么关系了”,那么“我”又将魂归何处呢?因此,确立自己与“故乡”之间的精神联系,强调“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客观真理,既是五四鲁迅的真实而貌,也是他对“中间物”思想的自我诊释。如果仅仅将鲁迅的“中间物”思想,理解为是“新”与“旧”的过渡桥梁,那么由于每个人都具有这种普遍性的生命特征,也就不存在什么特殊}h}的哲学意义了。
众所周知,来到“异地”北京后,鲁迅与1919年,在八道湾购买了一处四合院,并将母亲、朱安以及两个弟弟同他们的家人,全都接了过来,重建了一个完整的大家庭,这使得鲁迅曾在一段时间里,生活得很温馨也很惬意。但好景不长,兄弟失和又使鲁迅搬出了八道湾,失去了亲人更失去了亲情,所以他只能从灵魂深处,去建造一个精神家园,这就是他写《朝花夕拾》的全部意义。《朝花夕拾》的创作主题,是鲁迅寻找“回家”之路的情感历程—无论是“百草园”还是“三味书屋”,到处都弥漫着童年时代的欢乐气息;无论是“长妈妈”还是“藤野先生”,都投射着严父慈母的形象记忆。最值得我们注意的,还是鲁迅故乡叙事的理性意识,尽管故乡并非是完美无缺的,到处还充满着落后和愚昧的陈腐气息,比如庸医用药“最平常的是‘蟋蟀一对”旁注小字道:‘要原配,即本在一寞中者’。似乎昆虫也要贞节,续弦或再醛,连做药资格也丧失了”(《父亲的病》),但“我”却忘不了“五猖会”和“活无常”,“这是我儿时所罕逢的一件盛事。”(《五猖会》)从这种故乡的民间民俗中,“我”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了一种真实的人生,那些乡下人“要他们发什么‘我们现在走的是一条狭窄险阻的小路,左而是一个广漠无际的泥潭,右而也是一片广漠无际的浮砂,前而是遥遥茫茫荫在薄雾的里而的目的地’那样热昏似的妙语,是办不到的,可是在无意中,看得往这‘荫在薄雾的里而的目的地’的道路很明白:求婚,结婚,养孩子,死亡。……他们—敝同乡‘下等人’—的许多,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因了积久的经验,知道阳间维持‘公理’的只有一个会,而且这会的本身就是‘遥遥茫茫”于是乎势不得不发生对于阴间的神往。人是大抵自以为衔些冤抑的,活的‘正人君子’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无常》)这段话最值得我们去注意的地方,是“下等人”的“经验”。鲁迅明确认同“下等人”的“积久了经验”,而嘲讽“正人君子”的“热昏似的妙语”,显然是他对故乡“经验”的价值认同。鲁迅虽然失去了物资之“家”,但却在精神上与“故乡”保持着一种密切联系,这即使“中间物”鲁迅确定了自己的文化身份,更使他战胜了“自杀”和“杀人”的悲观情绪,进而彻底摆脱了灵魂漂泊的流浪状态,并以无地仿徨的决绝态度去反抗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