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律趋同化理论
论文作者:草根论文网 论文来源:www.lw360.net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8日

法律趋同化理论主要启蒙于欧洲的融合( European Convergence ),在Peter De  Cru,的《变迁世界下的比较法》中,他提到现代英国的法律制度已经开始更积极地在判例法体系下进行成文立法,而大陆法系也逐渐开始更依赖判例法。在对欧洲大陆内部法律改革进行仔细调查分析后,Markesini指出欧洲大陆在私法领域解决纠纷方式的趋同化原因在于立法者和法院越来越需要共同化的国际化标准,而这也毫无疑问地说明法律趋同化正在欧洲大陆蔓延开来De Groot也同样观察到该趋势,她进一步指出欧洲国家的法律制度好像开始逐渐形成一个国与国之间有着极度相同或者统一的法律制度的新法系。根据以上学者的发现,欧洲大陆的融合带来了欧洲大陆内部法律制度的趋同化,但是,学者们都无法估计这种趋同趋势会在欧洲蔓延到什么程度,而随着法律全球化进程的深入,法律趋同从欧洲开始进一步蔓延至全球。

法律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趋同在各国的深入程度也不同。在Mark Van Hoeck。和Mark Warrington所著的《法律文化、法律范式、法律原则:比较法的新模式》一书中,二者列举了法律趋同化在欧洲大陆最为显著的影响,即欧洲人权公约(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的订立。欧洲人权公约在欧洲人权法院的适用与解释对欧洲理事会成员国内部统一保护人权的标准和时间有直接影响。当然,二者同样指出,在这种趋同化下仍有差异保留,但是这种差异已经不再是法律模式或范式的差异,而只是趋同化程度的差异,并不是根本性的差异④。欧洲法律趋同启蒙了法律趋同理论产生。在现阶段的法律全球化进程中,通过国际条约的缔结和国际组织从国际层面对成员国法律制度的调节和规范,各国之间在某些领域的法律制度方面,已经反映出法律趋同化的趋势,比如CISG和TRIPS将成员国之间与贸易有关的商事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统一化(Harmonizing )

Chris Arup的著作《新世贸组织协定:服务和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全球化》一书中,他提到了趋同理论的设想,即如果每个国家想要满足来自全球供应商的期待,那么他们必须应该有相似的规范制度。根据该设想,随着经济全球化影响的扩张,各国之间通过缔结条约或加入国际组织下的统一权利和义务的国际条约,使各自内部调整商事或社会生活某方面的法律规范趋于统一,例如UNCITRAL, WTO等国际组织下一些为了“保证服务和商品全球化自由流通而订立的一系列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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