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的携带着大量财富的富人移民潮,且发展颇有愈演愈烈的态势,给我们的经济无论从短期、中期还是长期来看都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先富的带着巨大红利离开,留下来的失去先富的帮助将很难后富起来。如果任由其发展下去,在此类富人移民潮的影响下,共同富裕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目标在我国都将很难实现。怎样延缓或控制我国现阶段的富人移民潮,进而从根本上解决富豪移民潮问题,使其对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法治等的影响降到最小,就成为当今政府一个丞待解决的问题。尤其短期内必须找到有效缓解富豪移民潮,以为后来制定政策提供足够空间缓冲和时间保障。具体来看,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第一,加强对资产转移的监管。与主要海外资产转移目的地政府、监管机构(如中国香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以及国际主要金融机构建立通畅的沟通和信息透明机制,从而有效了解中国富人海外资产情况并核查其合法性、完税程度。这需要相关政府、机构大力配合。配合的程度与中国综合国力、经济发展程度等有密切的联系。目前我国在国际沟通和落实方面的话语权还有待增强,短期内采取激进措施的条件还不成熟。
第二,完善对私有财产的保护。紧紧围绕“依法治国”这一战略目标,积极推进宪法中对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相关内容的落实。与此同时,需要通过舆论宣传,向社会传递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尽快消除当前人们尤其是富人阶层对资产安全性的担忧,防止出现非理性的私人资产大规模海外转移现象。
第三,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积极推动金融市场建设和完善。一方面,尽快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解决企业上市困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努力推动资产管理机构的多元化发展,如证券、基金、保险和综合性的私人银行业务等,拓宽我国境内的资产保值、增值的投资渠道,尽可能满足富裕阶层资产保值、增值需求。
第四,完善社会保障领域的建设与发展。一方面,加强国家统筹的全覆盖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同时,也要大力鼓励商业保险和民间资本进人具有国际水准的中高端养老和医疗服务;另一方面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尤其是高等教育体制。通过努力,切实减缓甚至消除高净值人士在养老、医疗和子女教育等方面的疑虑,从而有效应对为寻求更好生活环境而移民海外的高净值人士的诉求。
第五,推进税制改革。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主要有两个,一是坚持和发展公有制为主体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基本制度;二是确立以民生建设为导向的发展模式。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很显然,在目前来看,“先富”的任务已经完成,甚至可以说超额完成,但“带动后富”呢?持续多年的富裕人士移民潮显示先富起来的一群人不愿意带动其他人后富起来。为实现共同富裕这一伟大目标,我们不光要在第一个路径上下功夫,还要在民生建设上下功夫,而推进和完善国民收人再分配体系的建立,改革和完善我国税收体系尤其是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的完善恰恰是民生建设的关键所在。澎
第六,设立和开征退出税。基于自由迁徙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延缓或控制富人移民潮,不是遏制和限制人口的流动,短期内试图通过行政命令来解决这一问题也是不现实且不可能成功的。我们要做的是使其发展处于可控范围内,使其对我国的影响控制于可接受范围内,不但如此最好能够积极引导这股富人移民潮,使其为我国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贡献力量。
在我国内地开征退出税的方法可以缓解富人移民潮对我国产生的消极影响。本质上退出税属于所得税的一种,是对个人因提前结束该国纳税身份产生应税对象转移而导致该国应税所得流失的一种预征收。通过设立和征收退出税不但可以控制由富人移民潮所引起的资本外流速度,防止现阶段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经济过快下行,而且可以实现对享受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红利所创造出来的财产因其拥有人结束我国纳税人身份时没有处置而可能造成我国税收损失的提前征收。通过退出税的形式留下部分发展红利来用于弥补发展所遗留下来的债务和经济再发展,这样才有可能尽早使全国人民实现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