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创业教育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动下“主动涌人”我国的,而美国的创业教育则在更大程度上是我国“主动引人”的,而且其引人主体是“高等教育”。1995年,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科技大会上强调:“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由此,创新人才培养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高校开始关注国外的创业教育。而作为西方创业教育典型代表的美国自然而然地引起大家的高度关注。1997年1月10日,清华大学计算机系的36名硕士和博士组织成立了清华科技创业者协会,协会目标定位就是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素质,传播创业文化,培养未来的企业家。1997年末该协会就决定参照麻省理工学院的商业计划大赛举办“创业计划大奖赛”,并于1998年5月至10月举办了“北方电讯杯”98首届清华创业计划大奖赛,由此,美国的创业教育开始被更为广泛地引人中国。从这个意义上来说,"1997年1月10日”可以被视为中国高校创业教育的开端。自此,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等学校开始了各具特色的有益探索。1999年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创业教育,采取措施鼓励他们自主创办高新技术企业”。2002年教育部在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9所学校开展了创业教育试点工作。2008年教育部立项建设了30个创新与创业教育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09年拓展到100个。这些研究与探索呈现了多种模式,但其中一个很突出的特征就是这个阶段很多学校都深受美国创业教育理念和模式的影响。总体看来,美国创业教育对中国创业教育的影响有三个方面。
一是为中国开展狭义创业教育提供了理论与实践模型。此前的中国创业教育更大程度上是“广义的创业教育”,其基本追求是把创新创业融人既有教育体系,或以创新创业教育为理念试图革新传统教育,以提高学生的创业综合素质为主要目的。其中,也不乏一些面向商业、企业的“类狭义创业教育”,但其实质更大程度上也只是一种商业知识或技能教育,创业教育的本质形态并不明显。但发端于美国商学院的“新企业创办教育”则为中国创业教育发展提供了一种“崭新”的模式和视野。仿照美国开展创业大赛、在MBA项目中开设创新与创业方向、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创新创业孵化器等等,可以说,目前在美国可以看到的创新创业教育形态几乎在我国都能找到相对应或相类似的刊w摹”。这一影响是十分深人和广泛的,它似乎在一夜之间使我国具备了几乎完整的“美国创业教育形态”。但问题是,很多方面也逐渐出现了“邯郸学步”之状,一定意义上我们似乎具备美国创业教育的所有元素,但从实际效果的角度看却相去较远,这是值得反思的问题。
二是有效增强了中国社会关于创业的“财富效应意识”。美国创业教育的兴起有多种原因,其中一个十分受大家关注的就是“小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这一秘密的发现。1979年大卫·伯奇(David Burch)出版了《工作产生过程》的研究报告,通过翔实的数据表明小企业创造了大部分的新就业机会,而大企业不仅创造的新就业机会越来越少,而且有时其固有就业岗位也在减少。这一发现促进了美国高度重视小企业发展,从而推动了以“新企业创办”为主要目的的创业教育的发展。后来,考夫曼基金会开展的全球创业观察调查项目也就“创业的就业促进效应”问题进行了跨国的、持续的分析,证实了大卫·伯奇的发现具有一定的国际价值。这对于就业压力巨大的中国社会而言,其参考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以创促就”逐渐成为中国社会的一种共识,进而成为推动中国创业教育发展的观念前提。
三是为中国创业教育发展提供了评价尺度。用什么来评价中国创业教育的发展,一直是一个难题。早在20世纪末开展联合国创业教育项目试验时,研究者们就深刻地感受到缺乏“比较和参照”给中国创业教育研究发展带来的制约。毛家瑞、彭钢在基本完成“五年研究”后总结研究中的不足时,首先强调了“整个研究缺少国际、国内相关研究的比较和参照,影响了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而美国的创业教育一方面被我们认为是“样板”而理所应当地成了“尺度”,另一方面其在发展中也开发出一套创业教育的评价方法体系,可以为我们观察、评价和校准中国创业教育提供参照,以使我们在较短时间内初步具备相对比较完备的现代创业教育元素。当然,这一“尺度”也带来了一些消极影响。因为中国与美国在社会制度、经济基础、传统文化、教育体系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用美国的“尺度”来丈量中国创业教育,难免会引发中国创业教育一定程度上的片面性和扭曲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