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不存在纯粹的“自文化”( Selbstkultur)或“跨文化”( Transkultur)一样,在哲学中也不存在纯粹的“自哲学”或“跨哲学”。本质上,一切文化和哲学都通过内外力量的相互作用而变化生成。由此可见,无论是文化还是哲学,对纯粹原生态的追问只不过是带有学究气的虚构而已。诚然,18世纪以来,按照传统的静态观察方式,人们倾向于把文化和哲学概念视为自给自足的封闭孤岛或“没有窗户的单子”。但是,如今人们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本着“内在本我与外在超越”的原则,开始关注无限生成过程的动态性,重新把文化和哲学视为一个相互碰撞、相互融合的过程。按照这种新的动态观察方式,文化和哲学不是与生俱来亘古不变的僵死形态,而是兼具破坏和创造的生成过程。在此意义上,一如一枚铜币的正反两面,文化的单一性和多样性并非相互分离、相互排斥,而是相互重叠、相互补充。
与此相关,跨文化哲学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既承认多样文化的正当性,又设法把这种文化多样性与单一的普遍真理结合起来。针对这一棘手而的全新问题,跨文化哲学提出了至关重要的“跨重叠概念。在此,所谓“重叠”意味着同时超越绝对同一性和绝对差异性,即一边维持一切个别文化的差异,一边追求指向一者的共同真理,从而形成更高层次上的多重综合。这时,所谓“重叠”并不意味着不同哲学传统的“折中主义”,而是意味着在接受和承认差异的前提下,使不同文化之间的相遇和交往成为可能。进一步讲,根据“重叠”这一基本理念,哲学的跨文化理念试图克服“每一门哲学的文化困境”。
众所周知,“欧洲中心主义”( Eurocentrismus)不仅是一个地理学用语,也是一个文化用语,这种思维的实质是强调并拔高某一区域文化(例如,希腊文化、罗马精神等)的特殊性,进而使其普遍化或序列化。归根结底,重叠概念另辟蹊径,重觅思路,力图突破这种由来已久、根深蒂固的狭隘的排他胜的地域思维,在跨文化视域下重新审视哲学的多样主题,重塑包罗一切文化圈的哲学共同体。由于跨文化揭示多样文化圈内文化的普遍性格以及不同文化之间深厚的纽带感和内在关联性,所以它能够担保文化的多元可能性,坚守共同真理的存在可能性。不言而喻,这种跨文化是一个包容性概念,它不仅捍卫文化与文化之间的和平共处、互通有无原则,也认可因相互冲突、相互碰撞而形成的新的文化形态。
新的跨文化哲学是一种新的精神形式和价值取向。基于跨文化理念的冲击和挑战,跨文化哲学跳出西方传统思维模式,在批判“欧洲文化中心论”的排他性权利主张的同时,也拒斥关于世界各国哲学的老一套价值判定思维。例如,跨文化哲学反对下述三六九等、对号人座的图式化倾向:例如,印度哲学是心灵的、宗教的哲学,中国哲学是实践的、实用的哲学,欧洲哲学是分析的、理性的哲学,非洲哲学仅仅是民俗学,如此等等。跨文化哲学正本清源,拨乱反正,排除西方人的傲慢和无知,为长期受压抑、排挤的亚洲、非洲、伊斯兰圈等的思维方式鸣锣开道,大力营造,重塑哲学新形象。一方面,跨文化哲学赋予非欧思维方式与欧洲思维方式以同等的权利;另一方面,跨文化哲学坚持多元主义真理观,反对任何哲学传统对永恒哲学的垄断霸权。
与此相应,跨文化哲学也对迄今全部哲学概念和哲学学说持批判态度,因为这些概念和学说受到过分狭隘的、片面的、一义的德语和欧式专门用语的影响,带有明显的欧洲中心主义哲学术语色彩。跨文化哲学坚定批判基于欧洲哲学传统来界定诸哲学概念,明确要求哲学概念从欧洲中心论的语言中解放出来。因为语言的传统关联性并不能代替“哲学思维”,从事真正的哲学思维要比发现传统哲学概念重要得多、丰富得多。换言之,在跨文化哲学中,单凭单纯的语言理解不可能获得真正的哲学思维。据此,跨文化哲学反复强调,语言理解仅仅是理解其他文化圈的必要专业知识条件,但不是进行哲学思维的充分条件。
这样,跨文化哲学的课题不是从自律性、完结性以及终极性的普遍观点出发,构筑所谓“全体知识”或科学哲学,而是以各自的特有方式接近形形色色的一者(Eine,从中发掘认识论的、形而上学的、伦理的、宗教的以及人类学的真理。然而,如果各国都以自身文化、传统、哲学、宗教为基础,对一者提出排他性的绝对存在要求,那么,它们就无法恰当地把握基于跨文化的必然的、内在的哲学文化,而在这样的文化缺席状态中,任何哲学的跨文化对话都将失去意义。因此,从一开始,跨文化哲学就不是赋予某一概念体系任何特权,而是谋求一种同时超越自文化与跨文化的开放文化,即混合的、多元的“第三文化”( Dritte I}ulture/Third一Culture ) o U
在当今全球文化交流与碰撞日趋频繁之际,跨文化哲学有助于抵挡文化帝国主义的霸权倾向,即把一种文化或本国文化加以全球化,从而不仅可以提供展望哲学未来的哲学理论,也可以提供指明哲学前进方向的实践理论。此外,跨文化哲学提供关于人的本性的可塑性理论,也有助于我们从无偏见的、中立的视角看待跨文化,排除像E.胡塞尔、M.海德格尔等欧洲中心论的文化“地形图”(t叩os) o跨文化哲学通过“既在场又不在场的场所”这一悖论,倡导一种人人都可参与其中,人人都不可占有的永恒哲学的多态性(Polymorphie ) o
在此意义上,跨文化哲学不仅是一门开放的认识论哲学,也是一门包容的情感实践行为理论,从而这种多元主义哲学理论能够有效地防止独占哲学真理的错误。这样,跨文化哲学便通过“交往”( Kommunikation)既能发现并肯定多样文化与哲学之间的“重叠”,又能理解和肯定多样文化的范例。正因如此,跨文化哲学在思考的东西中,在言说的东西中,在行动的东西中,得以克服一切狭隘的、闭塞的“地域中心主义”。于是,跨文化哲学最终导出借以指向变化了的世界状况的新的思维原理,并且,进一步构筑借以解释跨文化差异和变化的新的哲学思维框架。
当代奥地利文化哲学家弗朗茨·马丁·维默尔(Franz Martin Wimmer, 1942一)将上述跨文化哲学的基本要义公式化,制定了跨文化哲学的具体实践规则:第一,跨文化哲学反对在唯一的文化传统圈中建立千篇一律的哲学纲领;第二,跨文化哲学随时随地都寻求哲学概念的“超文化重叠”;第三,跨文化哲学以人道主义为理论旨趣,并从彻底阐明人类历史的精神遗产人手;第四,跨文化哲学认为,当下种种文化问题和困境都是有价值的问题和困境,由此人手,跨文化哲学强调,唯当一切文化圈的哲学家们努力克服对传统或文化遗产的实质制约,彼此信任、通力合作、共享成功时,才能解决当下种种文化问题和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