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注意到,近期上交所处分的一些违规行为,都与市场热点和投资者长期反映的问题紧密相关,许多市场人士都给与了积极的评价。请简要介绍一下上交所在上市公司违规案件查处方面有哪些重点。
从具体的处理情况看,今年以来,上交所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处理中,重点查处了以下五类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从严惩处上市公司资本运作乱象。近年来,个别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将上市公司异化为资本运作平台,采用违规手法谋取不当利益,致使上市公司成为市场风险的积聚平台和违法行为的藏身之所,严重危害市场秩序。对此,上交所在日常监管中已重点关注,并加大了相应的惩戒力度。典型案例包括,ST慧球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蓄意编造并擅自泄露不符合规定的股东大会议案;莫高股份(600543)、昌九生化相关股东故意隐瞒一致行动关系,违规举牌上市公司;文峰股份(601010)控股股东严重损害投资者知情权,长期隐瞒股东代持行为等。
二是严肃查处财务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财务信息是上市公司经营成果的直接体现,是投资者股票交易的重要参考,必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真实准确、谨慎客观。从以往的市场实践看,如果财务信息出现“注水”和不当粉饰,往往会引起股价大起大落,引发局部性的市场风险,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上交所进一步加大了财务信息的监管力度,查处了一批财务信息披露违规案件。例如,中电广通(600764)会计处理不当虚增收入、神马股份(600810)因合并会计报表处理不当大幅虚增收入和成本、中毅达将他人完工量认定为自己的收入,违反基本的经营常识和会计准则要求等。
三是从严处理大股东及董监高违规减持股票行为。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一直是市场和投资者关注的重点,影响市场交易秩序,关乎投资者切身利益。近期,证监会出台了股份减持新规,交易所的一线监管也必须同步跟进,严格执行减持罚则,防控异常减持行为。今年以来,针对违规减持行为,共处理案件12件,其中对涉及多项违规、违规情节严重的冠豪高新(600433)、江河集团(601886)等公司股东或董监高予以公开谴责。针对新规发布后出现的违规行为,也已及时启动纪律处分程序。后续,仍将切实加强对股份减持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规减持行为。
四是严格规范上市公司不当停牌行为。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与投资者交易权和市场流动性密切相关,上市公司应当审慎行使该项权利。近年来,上交所继续强化对上市公司停复牌的一线监管,严厉查处无正当理由的长期停牌行为。其中,对于个别公司以筹划重大事项为由申请停牌后,未严格按照规则要求披露重大事项实际进展,连续以各种理由长期停牌,涉嫌滥用停牌权利的行为,严格追责。例如,厦华电子在未经充分论证和审慎决策的情况下,多次以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或非公开发行为由长期停牌,且筹划重大事项均以失败告终。公司办理停牌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论证不审慎,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正当交易权利,公司和时任董事长已被公开谴责。
五是首次将公司重大业务操作差错纳入问责范围。上市公司操作业务直接关系到公司股票能否正常交易,现金和股票红利能否足额及时到账,是信息披露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上市公司是业务操作风险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业务申请表内容的准确和完整,防范操作“错单”和“漏单”,并承担相应责任。实践中,个别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人员缺乏风险防控意识,导致屡次出现业务操作差错。为督促引导上市公司切实重视操作风险,规范操作程序,去年下半年以来,首次将公司重大业务操作差错纳入纪律处分范围,对北部湾旅(603869)、君正集团(601216)等停复牌操作中存在重大业务操作失误的情形,予以监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