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价格将趋稳定
在盐业体制改革中,价格一直是关注的焦点。《方案》中明确要求,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各级价格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测,配合盐业主管机构采取措施,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特殊情况下可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
根据上述方案要求,2016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食盐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印发,文件提出,自2017年1月1日起,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
从2017年上半年浙江省食盐价格监测情况看,从食盐价格监测数据以及省盐业专营公司专项数据看,2017年1月份浙江省食盐批发价每吨在5500元左右,而7月份的批发价已降至3900元,降幅达29%。为此,也带来了食盐零售价格小幅波动。
盐业反垄断律师邹佳莱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办法》中将此前一些法律条例中关于对食盐的法律关系的调整,更具有专业性。同时,《办法》中明确了国家实行食盐定点批发制度,这意味着将可以较大程度上排除国外食盐进口对于中国食盐市场价格的干扰。
“此前欧美、澳大利亚等国家会向中国出口价格较高的高端食盐,印度等国家则会向中国出口价格非常低廉的低端食盐,实行食盐定点批发制度后,对于这些食盐的进口会有一定的限制”,邹佳莱说,未来我国食盐市场价格总体将会比较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