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合作系统运行分析
论文作者:草根论文网 论文来源:www.lw360.net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8日

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是通过联结农户、涉农企业、农业院校、科研院所、中介服务机构之间共同开展技术合作,从而实现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突破,共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合作组织。农业关键共性技术具有资源依赖性强、技术通用性强、垄断性差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准公共品性质,具有较强的外部性,使其创新成本和其对应的创新所获得的收益存在脱节,引发搭便车行为,导致市场失灵”。因此,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创新合作是开展农业领域共性关键技术攻关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点,除了农业自身所具备的特点以外,其构建与其他各类联盟也具有许多相似之处,其目的均是基于自身基本功能较弱,为弱化或分散风险,以及降低研发成本,在研发活动取得成功之后,便于共享所获得的各项收益。由此可见,构建联盟的同时,也必须将该联盟视同为一个利益共同体或共生体,是一个集各方利益主体的创新合作体系,由农户、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服务机构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等关系体共同构成的共生组织体系,联盟内各成员间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促使联盟能够得以平衡运行发展’ SRfiS

一、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共生体系    

(一)联盟共生理论综述    共生是生物界的一个普遍现象,共生理论最初也是产生在生物学领域,这个概念最早由德国真菌生物学家德贝里(Debary)于1879年提出,概括来说,它是指两种不同种属的生物一起生活,相互联系、共同生存、协同进化的共生关系。这一概念的提出使得生物领域尤其是生物进化领域的研究有了全新的视角,并逐渐形成了一个专门学说,而且逐步被经济、社会学领域里的专家学者借鉴而得以广泛移植,并应用于这些学科及其相应的理论研究中,丰富和发展了共生理论的研究。虽然近年来不少学者运用经济学理论对生物共生等领域进行了一些拓展性的研究,但是基于生物运动规律的角度用以观察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运动规律,也是早期部分经济学家对生物共生的一种积极探索方向。可以说,从事经济学理论研究的学者已经通过生物共生现象和运动规律,不断延伸研究的广度和深度。

如各个经济主体之间的相互依存和合作关系,各个行业领域之间相互融合、渗透现象的探讨等等。生延超(2010)研究指出经济共生态泛指各种不同的经济主体单元在特定的共生环境下,通过某种既定的共生模式结合起来,实现创造财富、分享财富的目的,并以此形成一种和谐、共生的经济关系。基于涉农企业以及联盟相关科研院所、高校等机构为解决农业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的共同目的而组建联盟,进行深人系统的技术研发合作,这一组织行为可以看作是创造新价值的一种介于市场和科层组织之间的方式。由此,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可以被认为是一种经济利益共同体,参与这一共同体的涉农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中介机构以及农户等组织机构和个人则是这个利益共同体的共生单元。    

(二)联盟共生系统及特征    

联盟是一个复杂的组织系统,其共生系统必然由不同等级、不同功能的共生单元组成,各个共生单元所产生的物质、能量等构成系统生存和发展的动力。在联盟这个多元、包容、开放的共生体系中,组成联盟的每个共生单元作为一个独立的共生利益主体,以共生体系的要素流、场域为媒介,将主动融人这一共生系统。实践中,具体体现为联盟所取得的研发成果和相应经济利益等客观存在物质的流动和交换。    

共生是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运行的一种有效模式。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共生体系不仅包含构成联盟的基础共生单元,同时还涉及市场体系、政府支持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等外部支撑体系,并借助创新合作演化系统中的各个单元(要素)的资源互补和物质流动,在外部环境的支撑下成功地进行技术创新。由此可见,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组建离不开一个健康的生态系统,同时也需要一个完善的市场体系、健全的法律规范服务、合理的政策支撑共生体系环境。并具有以下特征。  

1.融合性。李力,熊炬成(2015 )认为联盟是各构成联盟的共生单元之间和外部环境进行知识、信息等要素资源的获取、转换、融合和应用,促进知识共享和整合的过程,同时产生新的知识,推进联盟创新能力的提高’5{122-126。在产业共生框架下,融合是共生的前提,没有融合就不可能存在并产生共生。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是由相同领域的不同经济主体,以及部分高校、科研机构等基础单元构成的,在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中以相互融合为基础,并相互交叉、相互渗透,逐渐融为一体,在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等创新活动相关的过程中可以超越组织间的边界,实现价值增殖、技术互补,同时作为一个以联盟成员之间相互融合为基础的共生体系,其研发目标是联盟追求利益最大化,即使构成联盟的各个共生单元各司其职,共同在联盟这个大的生物体所主导的共同利益驱动下,形成有效的利益共同体,并逐渐超越共生单元的边界,发展成为一种新型的跨组织形态。    

2.互动性。物质能量之间的不断交换和转换是共生的基本特征。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各个组成的共生单元之间关系的维护、推进充分体现出共生单元间不断交换的物质、能量的互动基础,同时也是共生单元之间实现学习、交往的重要保障可见,互动性是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实现共生行为的重要体现。具体而言,当高校或者科研院所的研发人员通过一定渠道到涉农企业参与及指导企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或者农业技术推广时,涉农企业不仅免费获得技术上的支持,对于提高内部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视野开拓也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是一种来自于外部的专业化服务资源。

另一方面,高校或科研院所的研发人员也可以将自己的研发成果通过与关联企业的生产实践相结合,用以验证自己的成果水平以及理论水平。显而易见,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各个共生单元之间虽然基于契约作为约束条件,但是共生单元之间的互动则是以互利作为基础,在共生体系的整体框架下,通过共生单元间的互动能为联盟带来较为客观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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