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哲学隐秘的新思路与“误认”概念的严格性及限制性
论文作者:草根论文网 论文来源:www.lw360.net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6日

“误认”概念导人了事实与预设之间的关系。即便悖论性的事件和体验在日常经验中被我们所经验,但其悖论性本身却时常会被简单地判定为不可能。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这种悖论性特征不符合我们对日常因果律的认知。但问题在于,这类通过因果观念来对悖论现象证否的观点,已经预先拒绝了对悖论本身做进一步的思考。这种拒绝和批判并不是在我们获得了某种足以对悖论性事实证否的经验后而得出的,更多时候的情况是在我们对悖论性经验进行任何具体的理解和体验之前,这种现象和特征就已经预先被我们的某些先在观念所拒绝。    但仅仅指出这一点是不够的,因为对悖论和误认现象的排斥实际上涉及了“目的论”与“因果论”之争。黑格尔的哲学明显地体现出一种目的论的特征,而“误认”这一概念本身也就意味着,理解和认识的全过程是以一种特定的目的性所构建起来的。这不仅是黑格尔哲学易于被攻击之处,“误认”和任何涉及悖论性特征的概念都有可能在这一点上被因果性观念视作谬误。我们面对的背景是,近代以来“因果论”已经明确占据了主流,而“目的论”的地位却大为降低。    

这与旧目的论自身所存在的问题不无关系。在亚里士多德那里,目的论是对“事物朝向某一口标实现其自身的理由”所进行的解释。但在此,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目的,更多的是对一种“事物实现自己本性的自然倾向”的强调。因此,目的论本身具备一种对必然性的强调,目的预先即已笼罩在事物发展的整个过程中。但此后的目的论的发展出现了庸俗化倾向,失去了其解释力和产生新知识的能力,于是其地位逐渐被因果论所取代。庸俗目的论认为,矿物质的存在目的是为了植物能够生存,而植物存在的目的是为了动物的生存……庸俗的目的论是一种外在的目的论,其特征是把只适用于认识层面的理论强行扩大到本体论层面,把只适用于人类活动的目的范畴扩大到对自然的解释。这其实已经是对亚里士多德的反对。在亚里士多德那里,目的论是内在的,强调事物的本性和必然性。但不可否认的是,传统目的论确实普遍存在着“将目的外化而将其看作是自然界的一种普遍原则”这一倾向,并且缺乏对此种范畴之误用的限制。    

而另一方面,因果论自身对严格性的强调也是有限的。早年休漠对此有过著名的探讨。他认为因果观念是这样被建立起来的:人们知觉到两个观念在时间中相继出现,并且如果观察到这两个观念此后又重复依此顺序出现,那么人们就会将先发生的观念称为原因,把后出现的称为结果。久之就会形成一种习惯,即每当看到一个观念时便联想到另一个观念。这种在经验的基础上通过联想而形成的恒常的连贯关系,就是我们通常所称的因果关系。换句话说,因果观念的来源只是具有普适性的直觉,其证明基础依赖的也只是直觉的普适性。若一个连贯的联系不完全符合普遍相同的直觉,这个连贯就很容易被约定俗成的因果观念判断为假。由此可以发现,因果观念自身正是通过一种具有误认结构的悖论性方式而被建立起来的。也正是于此,我们可以发现黑格尔哲学所具有的标志性的“圆圈式返回自身”的误认性论证方式,有可能会为以因果观念为基础的传统哲学论证思路带来新的反思。    

笛卡尔哲学式的典型论证思路的特点是,首先必须确定一个自明且无疑的出发点,并且认为,若此出发点为真,且基于此出发点的论证过程是充分严格的,则基于这一出发点的结论就必然为真。不难看出,这个以因果论为前提的论证思路本身就具有误认的色彩。在这种单线性论证模式下,起点证明终点,终点要依靠起点的正确性来保证。但问题是,这一获得绝对正确之起点的工作,难道不需要依靠某种方法么?例如笛卡尔所使用的普遍怀疑方法,其标准本身正是一个最需要论证的问题。故而在这种单线性思路的影响下,以因果论观念为指导的经验主义者执着于要求在一个推理的链条中,其最初环节必须为其后的所有内容提供担保,而其后的推论结果都要依赖于起点的真理性,并且它们的正确性都依赖于起点而获得。这种无可置疑的起点,就是欧洲近代哲学传统所宣称的“第一原理”。而黑格尔哲学正是对欧洲传统的形而上学中的形式思维进行了反思。“黑格尔认为,形式思维的方法,是一种真理一次完成论。传统本体论把实体作为认识之外现成地独立存在的东西,要认识它,关键在于认识的工具和方法。唯一的方法似乎只能是理智直观,因为经验的方法只能认识偶性,而思维的推理总是要追溯到第一原理。因此真理是直接现成的。实体已现成地在那里。如果从这种要求对“第一原理”进行一次性准确无误的把握的思维方式出发,就自然会认为,将某种“误认”的“错误”视作起点的认识或理解理论是一种谬误。因为形式思维现成性的思维方式已经在理论上漏过了认识和理解活动所应具有的运动性。    

而黑格尔哲学所提供的思路则表明,事实上我们无法找到这样一个牢不可破、始终不变的出发点作为某种不可动摇的基础。因为,一切理解和认识都必须处于一种作为整体的全过程之中,并需要通过这一全过程才能得以获得自身的意义。而出发点本身也可能在具体的过程中被修改和修正,甚至可以说,这一出发点正是需要通过全过程才能得以成为其自身。这就是说,黑格尔哲学并不是一种认为出发点自身包含着结果的循环论证,正相反,它恰恰是在用一种时间性的视角强调着“出发点不能对结果进行保证”这一真实体验显示于我们的事实。黑格尔哲学的一个关键之处就在于,它强调认识和理解的全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在逻辑上都是必须的,有其不可替代性,我们不能跳过其中的某一步而直接达到认识、理解,或是“真理”的终点。斯拉沃热·齐泽克对此曾评论道:“若我们想省去误认所造成的痛苦的弯路,则我们便会因而失去真理自身;唯有完成此误认,我们才得以获得他物的真实本质,并同时克服我们自身的欠缺。  

但同时我们又必须清晰地意识到,黑格尔哲学在这一问题上虽然具有值得重视的新内容和新思路,但却依旧存在着将目的论扩大到本体论层面进行使用,而不是仅将其合法使用限制在认识论层面的危险。因此,本文引人“误认”这一概念以试图在这一问题上起到一种限制性作用。也就是说,之所以不直接沿用黑格尔的“辩证法循环”之概念,而是用“误认”将其内核进行重新诊释,是因为本文希望,将此种具备悖论性特征机制的可能性范围和使用范围严格限定于认识和理解的层面之内。悖论性的认识和理解结构在泛化意义上的应用始终是无效的。“误认”不能扩大应用于世界概念上,“悖论”也不适于传统本体论的领域。强调“误认”概念的原因,是试图说明理解和认识之性质的一个侧面,即将“结论”“真理”的获得始终看作是一个旋涡式的修正性过程。我们的理解事件和真实的认识过程,既不是事先知道将要得到的是什么然后再按图索骥地活动,亦不是没有任何趋向性在先的、白板似的盲口摸索。强调“误认”概念,即是要求于思考这一真实的理解和认识过程中所展现出的发生机制。故必须把“误认”的悖论性结构仅理解为,在认识和理解事件之发生过程中才具有的机制,其领域应仅限于此。我们在休漠哲学中也能够看到这样的区分和限制,即休漠对因果问题的质疑只限制于认识论层面而不是本体论层面。休漠并非是在声称客观世界不存在着两个事件之间的因果性,而是要求作为认知主体的我们去解释我们何以能够了解这种联系。    

比之黑格尔的“螺旋式上升”结构,“误认”更接近于一个现象学的方法或概念。理解过程中的因果链条处于一个具有时间性的漩涡之中,所谓“结果”其实是(它自身的)原因的原因。如果说“理解的循环”以一种预先误认作为开始,这即是说我们不可能在理解活动的起始处就已经掌握着我们最终要找到的东西。我们最终要找寻的口标需要通过整个实际理解的过程才能向我们显现其自身。实际上“误认”这一概念追求的依然还是一种严格性。这一严格性正是被现象学通过“绝对的自身被给予性”概念所强调的“面向事物自身”的严格性。而传统二元论前提下的认识和理解理论,由于在具体实践发生之前,即已经事先对某种理解标准和意义标准进行了“预先假定”,实际上便失去了对这一严格性的追求。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误认”是一种拉康哲学式的、同时也更加具有发生现象学色彩的“理解的循环”。    

很明显,黑格尔式的“误认”结构强调了在理解和认识的过程中被提供的目的所具有的作用和产生的影响。在这个意义上,“误认”概念的内核可以说关联着一种目的论。但这不同于近代因果论确立之前曾流行的古代哲学式的‘旧的论”,而是一种具有时间维度的新形态目的论。也就是说,一种强调人的价值的目的论。    

“误认”的结构中,我们所关联的目的并不是先天地或者内在地被直接给出的。这个目的的给出处于生成性的时间场域中,与人的具体体验始终关联。之所以说关于这个结构的“误认”概念杜绝了旧目的论的问题,是因为不同于旧目的论,“误认”概念没有将目的看作是第一性的、纯粹的或者不可分析的。相反,目的,特别是最初的目的,始终需要在具体的、时间性的实际体验中被反复修正和构造。也就是说,在“误认”的过程中被关联的目的始终是具体和感性的,而不是空洞和抽象的。这就在杜绝了旧目的论的问题的同时,提供了去建构一种在具有解释力的同时,也能够对认识和理解进行目的性研究的新理论的可能。这个理论之所以是新的,是因为它强调借由某种目的而得以开始的某个具体认识或理解的全过程,都始终会与这一目的本身相互影响。并且在这个前提上,注意到“人的存在”在这一目的与过程的交互作用中所具有的价值。    

“误认”本身就是辩证法的完美个案。具体的认识和理解过程正是通过“误认”的开始获得其否定辩证法的完成。这也正是我们试图讨论的黑格尔式的、区别于循环论证的错误形式的另一种“循环”,在认识和理解过程的螺旋上升结构中,主体的干预,即预先误认这一“错误”,总是从一开始便已经被积极地囊括于理解发生的过程中了。    

“误认”概念的引人恰恰说明了人之存在的不可取消性,正因对真理的认识和理解不可脱离于这一旋涡式的机制,故绝不会有离开了人的、某种纯然的和机械的对“真理”的认识和理解。“误认”对于被预先接受之前提在理解和认识过程中所具有的重要意义的强调,正相通于本体论诊释学对于前见与个人存在之关系的强调。“个人的前见比起个人的判断来说,更是个人存在的历史实在。”  

由于祁克果对黑格尔进行批评的原因之一在于将黑格尔哲学独特的理解理论结构看作为普通的循环论证,这便使得接受了这种批判观点的理论家,没有能够发现黑格尔哲学相对于近代传统线性论证思维的一处突破。而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发现黑格尔哲学标志性的“圆圈式返回自身”的误认式形式,实际包含了对于悖论本身更进一步的思考,并且间接凸显了人之存在的价值。    

总之,若我们借用拉康理论所提供的切人点,将祁克果对黑格尔的“循环论证”所进行之批判的意义进行重新读解,则可发现此批判实质上从一个“否定的角度”发现了黑格尔哲学对“无法与人之存在相割裂的认识和理解的发生和完成之过程中所必须具备的悖论性之本质”的肯定。黑格尔的哲学并未取消人的存在,相反,它通过一种独特的、无法与人的精神现象之特点相割裂的论证方式,间接地强调了人的存在性和可能性—没有所谓与人完全无关的“正确认识”。我们不可能一次性地直接得到真理,因此,由无法与人隔离的“误认”所造成的认识起点的“错误”,实际上正是促成认识和理解实际完成的积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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