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隆基股份宣布单晶硅片156.75mm x 156.75mm价格整体调降,180um单晶硅片针对国内执行价格由4.25元/片下调0.6元/片,调整后价格为3.65元/片,海外价格由0.58美元/片下调0.085美元/片,调整后执行0.495美元/片。这一降幅高达14.12%,意味着光伏“5·31”新政后的降价潮愈演愈烈。
盘江股份公告,法院向公司下发《执行通知书》指出,被执行人首黔公司等应向长城资管贵州分公司支付欠款及利息8816.46万元,盘江股份等应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首黔公司上述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法院已冻结公司银行存款8881.13万元。公司去年已将未出资金额全部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并进行减值处理,今年末将继续进行减值测试及相关会计处理。
6月14日晚间,*ST皇台( 000995 )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自然人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相关民事判决书,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八份(其中第二批诉讼股民3人,第三批诉讼股民5人)。判定公司赔偿第二批3名原告赔偿金共计173,579.53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3,739元;赔偿第三批5名原告赔偿款共计808,617.2元案件受理费合计15,218元。
同时,公司收到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驳回公司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
公告显示,对于第二批诉讼案:公司已根据3名投资者的起诉状,2017年末己对3名投资者计提预计负债167,625.95元,一审判决的赔偿款173,579.53元,将其差额5,953.58元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另外,将3名投资者案件受理费3,739元计入当期管理费用,由此,影响公司2018年度损益9,692.58元。公司根据二审判决书,将二审案件受理费12,080元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影响公司2018年度损益12,080元。
对于第三批诉讼案:共有14名投资者诉讼,公司已根据5名投资者的起诉状,2017年末己对5名投资者计提预计负债978,602.38元,一审判决赔偿款为80,8617.2元,因计提的预计负债金额高于一审判决金额,冲回169,985.18元多计提的预计负债,案件受理费15,218元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将影响公司2018年度损益154,767.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