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报》本刊是国内最具影响的化工学术刊物之一,主要刊载过程科学与技术领域代表我国在这一方面研究水平的学术论文,报道有价值的基础数据,扼要报道阶段性研究成果,快速报道重要研究工作的最新进展,选载对学科发展起指导作用的综述与专论等,内容范围包括化学工程、工艺、设备等以及相关的生物、信息、材料等高新技术领域。
1 来稿要求和注意事项
1.1 来稿一律登录本刊网站,在线投稿。
1.2 来稿可自投,也可经作者所在单位学术部门推荐。研究生论文必须征得导师同意。合作论文必须征得合作者同意。切勿一稿多投。以“研究简报”发表的文章待进一步研究工作结束后仍可以“研究论文”形式在本刊重新发表。作者应保证拥有合法著作权,原封不动地引用他人具有著作权的图、表必须同时提供授权证明,本刊不承担因作者著作权而引起纠纷的任何责任。
1.3 来稿要主题突出,立论正确,论点明确,数据可靠,文字表达简明,内容符合本刊刊载范围,引用资料必须给出文献。
1.4 来稿全文按顺序包括:DOI号、题目(一般不超过 20 字)、作者姓名、单位、中文摘要(一般不超过 300 字)、关键词(5 ~8个,至少从《化工学报》标准关键词库中选取3个标准关键词)、中图分类号、文献标志码、文章编号、英文摘要(约占1个版面,其中包括题目、作者姓名、单位和地址,应写出论文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的主要内容,须比中文摘要详细)、英文关键词、正文、符号说明、参考文献。首页地脚注明联系人、第一作者及其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学位、职称)、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资助项目应注明编号)。
1.5 计量单位一律采用我国颁布的法定计量单位,单位和数字书写按国家标准;数据报道应注意有效位数及精确度;物理量采用标准化的新名称和量符号。
1.6 参考文献按文中引用先后顺序列出。中文文献采用先著录中文、再著录英文的形式。文献著录格式按本刊标准。参考文献数量一般不少于30篇,综述类文章不少于70篇。
1.7 稿中外文字母及符号的大小写、正斜体必须表示清楚;上、下角的字母、数码和符号,其位置高低要区别明显;矢量、张量、矩阵用黑斜体;国内人名、地名用外文表达时,用汉语拼音;国外人名、地名应用原文;文中图、表选取最必要者;凡简单的图表而又能用文字表达清楚的内容尽量不用图表,同一来源的数据不应在图上和表内重复引用;图题、表题采用中英文对照,其他内容(包括分图题、图注、表注等)全部采用英文。稿件的创新处最好能在图、表中体现。
1.8 作者来稿文责自负,发稿后不得再修改。发表后将酌致稿酬(内含网络版、光盘版稿酬),并赠送当期刊物 2 册。
1.9 作者按编辑部要求修改稿件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15 天,如有特殊情况可事先与编辑部取得联系,否则逾期未返回稿件者将按作者自动撤稿处理。
1.10 编辑部对来稿有权提出修改意见,作者如不同意可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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