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儿童活动中心的国内外相关研究
论文作者:草根论文网 论文来源:www.lw360.net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7日

一、相关概念界定

1 儿童概念的由来及界定

在远古时期,6到7岁以上的儿童被认为与成人没有什么不同,因为当时的社会是以口语交流作为载体的。在口语世界里,成人与儿童在思想层面并没有实质性的不同。因此,成人的概念并不存在,儿童的概念也就更没有了。tsl在这样一个“平等世界里,儿童可以接触到成人世界的所有东西。

但是,印刷术的发明和普及改变了一切。印刷制品“创造”了一个新的成年人定义:具有阅读能力的人称为成年人,而没有阅读能力的人称为儿童。〔勺七童最初的单词是peer,这个词来源于puritate,意为纯洁的,后来被译为不成熟。因此,不成熟的儿童要想与成人进行平等的交流,就需要学习并掌握阅读的能力。此时,成人与儿童出现了分化,教育也就诞生了。在中国,人们更习惯把儿童称作“孩子”。而古汉语中褪、孩提之童、黄发垂鬓分别用来形容婴儿、几岁、十几岁的儿童。

关于儿童期是从何时开始,生理学界有四种不同的意见:一是始于怀孕,二是始于出生,三是始于胎动初觉,四是始于婴儿期结束。而关于儿童期何时结束,则有大致两种意见:一是广义的把法定成人年龄以下的人称之为儿童,二是生理学界认为的少年期是儿童期的结束点。在第44届联合国大会决议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中定义儿童为0至18周岁,而中国现行法律则规定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称为儿童。学术研究需要综合考虑国内和国际的情况,故将本研究中的儿童界定为国内外该概念的交集,即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儿童。在心理学领域,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差异较大,尤其是在6岁以前。另外,在中国,到儿童活动中心进行活动的孩子多在6岁以上。因此,本课题研究对象进一步缩小,以6至14岁的未成年人为研究对象。

儿童活动中心的概念界定

儿童活动中心源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美国的儿童博物馆以及苏联的少年宫。随着时间的变迁,儿童活动中心逐渐发展成为功能愈趋复杂、设计愈趋活跃自由的综合建筑。在我国,儿童活动中心大致上有三种称呼:一是同世界保持统一的“儿童活动中心”,二是沿袭前苏联的“少年宫”,三是从北美国家翻译过来的“儿童之家”。在本文里,统一将此类建筑称为“儿童活动中心”。

另外,有一类名叫“青少年宫”或者“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建筑概念较为模糊。这类建筑既承担着儿童的活动功能,又承担着己经超过儿童年龄的未成年人的活动功能。关于这一类建筑,笔者经过调研,发现实际的使用者大部分都是儿童,故将此类建筑也列为研究对象当中,只是不做重点研究而己。因此,在本文里,儿童活动中心的定义为:以儿童作为服务主体,供儿童开展文体科技活动、发展兴趣、促进其健康成长的一类综合性建筑。

空间形态的概念界定   

人类一直在追求既有美丽外观,又有文化内涵的美好建筑。因此,建造具有美好形态的建筑既是建筑发展的方向,又是时代的要求。在陈治邦著的《建筑形态学》一书中写道:“形态”顾名思义,就是物体表现出来的形象和神态。〔下,《辞海》对形态做了更具体的解释:“形”是形象、外貌,“态”是姿容、情态。这样,我们对形态有了一个初步的定义。《建筑形态学》一书继续将建筑形态细分为多个部分。具体而言,形态的基本元素是点、线、面、体;基本要素是形、色、质、量、场;基本载体是总体、整体、局部与细部;基本技法是形式加工与序列布局。在本课题的研究内容是儿童活动中心的空间形态。结合上述建筑形态的框架,笔者将空间形态集中在形态的基本要素层面进行研究,也就是形、色、质、量、场五个方面。因此,本文中空间形态的概念界定为:由形、色、质、量、场五方面要素共同作用而形成的空间形象和空间神态。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积极心理学相关研究

1998年1月,世界著名心理学家赛里格曼、弗勒和西卡共同讨论并提出了积极心理学理论的基本框架和研究方法,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了积极心理学理论研究的三个主要领域:积极情感体验(积极情绪)、积极人格以及积极的社会组织系统。[R]此后,积极心理学开始了雨后春笋般的发展。

在国内,从2003年开始有学者陆续涉及积极心理学领域进行研究,但从近几年的研究成果来看,国内的积极心理学研究还相当薄弱。这主要表现在:第一,国内的积极心理学理论研究主要是一系列简单的理论介绍,其价值无非是告诉大家积极心理学是什么、有什么用而己。尽管这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积极心理学在中国的影响力,但对积极心理学本身的发展并没有太大的意义。第二,国内的积极心理学研究主要还停留在理论研究层面,通过对积极心理学思想的哲学基础、理论渊源等方面的分析来概括出积极心理学的性质等。理论研究固然重要,但实证研究也不可或缺。对于积极心理学来说,中国的研究者或许更应该在中国文化背景下来研究人的积极品质。换句话说,也就是应该研究中国人的积极品质的特点、成长规律等。积极本身就是一个文化色彩相当浓厚的概念,其内涵受文化影响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比如说话委婉就是中国文化的一种优良品质,但在西方文化中,这却不是一种积极品质。因此,在中国文化背景下研究中国人的积极品质应该是当代中国积极心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主题。第三,中国研究积极心理学的人数较少,中国有很多人关注积极心理学,但真正致力于这一领域研究的人却很少,这一象可以从中国学者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上看出[9]0

在国外,积极心理学理论己经在诸多领域得到了很好的应用。在老年养老疗养领域,积极心理学己经扮演了帮助老年人重塑健康愉快生活的角色;在企业管理领域,积极心理学被用来帮助企业员工塑造快乐的工作环境,以提高工作积极性;在儿童教育领域,积极心理学也在健康情绪和健康人格的塑造上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在建筑设计领域,还尚无引入积极心理学的案例,处于一片研究空白。

儿童活动中心相关研究

从国内的儿童活动中心相关研究来看,理论研究较少,设计实践较多。

理论研究方面,根据CNKI数据库资料显示,到2015年上半年截止,我国学者专门针对儿童活动中心建筑设计的研究较少,其中博士论文尚无,硕士论文2篇,期刊论文巧篇(其中重复论文发表5篇),著作尚无。两篇硕士论文分别为:韩晓馨在2013年发表的《可实现的乌托邦一一社区儿童公益活动中心设计初探》中,从社区发展的角度对儿童公益活动中心进行研究,提出在社区建立儿童公益活动中心,以实现乌托邦式的幸福社区;刘磊在2014年发表的《基于儿童心理学的少年活动中心活动空间设计研究》中,从儿童心理学的角度切入少年活动中心的研究,提出少年活动中心应该是一个能够为儿童提供交往和活动空间的场所,设计符合儿童心理的空间,让儿童在此真正成为一个发现者、研究者和探寻者。巧篇期刊论文均是针对儿童活动中心实际案例所作的解析,没有提出比较新颖的观点。著作方面,胡仁禄先生在《体闲娱乐建筑设计》一书中提到儿童活动中心属于公益性的文化馆类建筑,并对其进行了简单的设计方法分析。熊剑锐先生在《谈少儿馆室内环境的人性化设计》一书中提到少儿馆室内空间设计的重点是人性化设计,并在实例讨论中确定了人性化设计的诸多要素。黄薇先生在《北京市新少年宫》一书中提到少年宫建筑在体现最基本的功能要求的同时,要有形式上的“意味”和艺术美感,并且体现最新的科学和社会价值观。现将最有代表性的一些文献呈现如下,详见表1-10    实践方面,我们能够很清晰地看到:由于社会意识形态的缘故,我国的儿童活动中心主要是对儿童进行辅导培训的“校外教学楼”。换言之,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儿童辅导班聚集地。但是,在诸多良劳不齐的儿童活动中心设计实践当中,也有少数是具有“人文关怀”的,但这种“人文关怀”比起国外的设计还有较大差距。其中,较为典型的案例有长沙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沈阳市儿童活动中心、海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广州市儿童活动中心等。

长沙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图1-1)位于长沙体育新城月光山下,北边是城市主要道路劳动东路,西侧是还未动工的宾馆,东南方向为生态体育公园。用地面积50亩,总建筑面积2. 63万平米,包含了妇女儿童活动、办公用房、儿童剧场、群众艺术馆等四大功能。3000平米的“撒野大草坪”(儿童活动广场)位于建主入口前部,是因地势而建的倾斜大草坪,形成了一片天然的建筑与城市之间的过渡区域。“撒野大草坪”内设涂鸦区、滑板区和表演区三个供儿童玩耍的区域。一条溪水将观赏区域与活动区域分野。于是家长可以坐在溪水的另一端远远地看着自己的孩子激情的玩耍嬉戏,却又不用担心会干扰到他们。细心的建筑师用动感的手法来呼应好动的儿童。于是,三角窗、倾斜的三角墙、圆球这些动感的元素就出现在了建筑的各个面上。另外,建筑的平面有一个矩形和一个折形呈45度相交组成,看起来不稳定,也是为了呼应儿童好动的天性。建筑一层架空,似浮游的飞行器,从绿色大地上浮游起来,通过与自然的对峙,创造出建筑与自然交织在一起的动态关系,显示出独特的存在意识。预示着无限而又不确定的潜在希望,但永远不会着陆。   

沈阳市儿童活动中心(图1-2)与沈阳市图书馆连为一体,总建筑面积打6. 2万平米,建于同一基地之上。基地介于现存的若干独生独长、离群索居的大体量建筑之间,形状不规则,也不宽裕。新建筑群内的这两个新建筑要求动、静兼有。从规划的角度来看,要怎样从无规律中发现规律,从紧张的对峙中寻找轻松的形态是建筑师所面临的首要课题。要在众多制约的矛盾中求得合理的存在、反客为主、并融入其中也是规划设计的使命。图书馆的展览空间与儿童活动中心的中庭空间共同环抱着因保留大树而形成的圆形小广场,这是建筑的露天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的枢纽空间(室内中庭)在此得以延伸。因此,图书馆与儿童中心也因此得以进行一段富有表情的对话。

儿童活动中心的外部空间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靠近青年大街的主体建筑,另一部分是于科普公园一侧覆土式低龄儿童潜能开发区域。“大容器”状的主体建筑将剧场和活动区中间的中庭裂变为两个部分,强化了建筑外部的表皮化意象。建筑的内部空间类似一个容纳各种儿童活动的“空间装盆”:一层的自由式布局、二层的中庭空间以及若干树干式廊道,使其内部具有更多的可想像空间。

在国外,关于儿童活动中心的研究较为成熟,更倾向于考虑儿童的心理和行为特点,因而设计出的作品相对于国内更加生动。尤其是在以美国为代表西方国家,在儿童教育方面注重培养儿童的独立性和个性,本着自然性法则,在儿童活动中心的建设方面有丰富的经验。美国中心协会对儿童中心的定义为“社会大家庭中所有儿童成员的中心”,是集合了生活、体育运动、娱乐交往、心理咨询疗伤、教育学习等多种功能的“大空间”,让儿童在一种没有局限、拘束和束缚的状态下自由的生活、娱乐与交流。其中,儿童博物馆、儿童图书馆、儿童俱乐部、儿童之家、儿童公园都是儿童活动中心的具体细分形式。而在以日本、泰国为代表的东方国家,儿童活动中心具有浓厚的东方色彩,具体形式可分为儿童文化中心、少年自然之家、儿童馆等。因为其文化与中国有较高的相似度,故可借鉴性较强。

从期刊文献来看:Jemmy Wilson在《Trench window of Children' s ActivitiesCenter》一文中详细阐述了儿童活动中心建筑空间中落地窗的重要性,并提出要从照度、光线色彩、落地窗触感、通透性四个方面对其进行设计。此外,设计中还应当考虑儿童的心理需求、生理高度、视线范围、行为模式四个因素。Henry Bell在《Declaration of victory: Stair in Children's Park》一文中,通过对多种楼梯的比较,筛选出最适合儿童公园的室内楼梯一一木质、平缓、宽、具有一定的视线渗透。并详细阐述了在使用中楼梯过程中,儿童如何产生成就感和喜悦感。

国外的儿童活动中心当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泰国儿童生态活动中心、法国Pierrelaye儿童活动中心等。

泰国儿童生态活动中心(图1-3)位于泰国的苏梅沽岛,是一个建筑面积165平方米的小型建筑。该建筑的主要用途是为来这里观光的儿童提供娱乐活动场所。这座小屋由一个可以播放电影、演讲或戏剧表演的礼堂、一间保存本地传统文化和书籍的图书馆,一间画室,一间音乐室和时尚客房组成。孩子们可以在这里自由的玩耍。小屋位于临海的岩石坡地上,位置较高,能很方便的欣赏到周边的风景。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建筑师必须考虑当地的气候条件,以适应潮湿而炎热的环境。整个建筑结构都是由来自泰国当地的竹子搭建而成。站在远处看,整个建筑物的屋顶像将一把大伞撑起在8米高的空中,能为里面的使用者遮风挡雨。建筑的竹弯顶造型来源于一种身体扁平的深海鱼,寓意能够潜入海湾。在小屋旁边设有一个供幼儿休息的睡舱、一个卫生间和带菜园的烹饪屋,孩子们可以在这里为自己准备一份特别的午餐。另外,半透明的升起的屋顶和退进的地板,这种开放式的设计有利于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节省了建筑的能耗。   

法国Pierrelaye儿童活动中心(图1-4 )位于一个小乡间城镇里,具体位置是在农业仓库中间。建筑师在设计中充分考虑了场地的特殊布局特征:建筑物只能由一个狭窄的小路进入。建筑主结构遵从并强化了城市形式,成为城镇与儿童场地间的结合点或缓冲区。从街道看去,主体建筑由于是单一体量并完全被细致的瓦片所覆盖,它与其他建筑物彼此相处。另一方面,面向花园一侧还为孩子们设计了一系列形态各异的彩色小房子。这样,孩子们就可以自由自在的穿行在各个彩色小房子中间,尽情的玩耍嬉戏、释放天真。

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案例的研究,我们能够得出以下结论:国内对青少年活动中心建筑设计的研究发展较晚,在设计上除了个别像沈阳市儿童活动中心这样具有“人文关怀”的作品之外,其余多是从常规的建筑设计角度进行考虑的。国外在该方面的研究较多,实际工程项目也较为完善。他们通常将儿童的心理需求作为设计出发点,因此作品中常有一些出乎意料的亮点出现。这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在看到了我国儿童活动中心与国外该类建筑之间的差别之后,笔者认为在这个领域进行深入研究是极其必要的。1.4.3空间形态相关研究

 “形态”在英文中的词源为form,“形态学”则使用morphology,是从生物学中转化而来的。建筑形态学在英文中为architectural morphology。建筑形态学是伴随艺术的发展所产生的一门研究艺术形式的科学,它将建筑形态分解为各要素,并将要素重新以一定原则组成新的形态。经过多年的发展,建筑形态学已贯穿整个建筑设计艺术领域,成为一种基本造型手段。

在空间形态方面,近年来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日趋增多。在国外,学者对空间形态的研究较为发散,研究宽度较窄、深度较深,多是集中在一些分散的小点进行研究。在国内,根据CNKI数据库统计资料显示,截止2015年上半年,关于空间形态研究的硕博士论文共计438篇,其中博士论文48篇,期刊论文1218篇。由此可见,在该领域的研究是非常丰富而理论基础厚实的。在空间形态研究领域,国内学者的研究多集中在城市规划和设计领域,而在建筑设计领域的涉及还比较少。因此,对特定类型的建筑空间形态进行研究,还存在一些研究空白,是十分有研究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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