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对高送转的制度约束,引导上市公司专注主业
这次上交所发布《高送转指引》的主旨十分明确,就是要进一步加强监管约束,抑制公司利用高送转开展不当市值管理的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不被“割韭菜”。其根本目的所在,就是要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上市公司专注主业,引导公司合理安排投资者回报方式,依靠优良的业绩吸引投资者,培育健康的价值投资文化,持续改良市场生态。
在具体制度设计上,《高送转指引》做了有针对性的安排。一方面,将高送转比例与公司业绩增长相挂钩。要求提出高送转的公司,最近两年业绩实现持续增长,增幅应当高于送转比例。同时,将亏损公司、业绩同比下降50%以上的公司以及送转后每股收益低于0.2元的公司,明确列入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的“负面清单”。另一方面,规定重要股东减持或所持限售股解禁前后的一段时间,公司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针对市场普遍诟病的大股东借助高送转“抬轿式”减持、限售股解禁前后披露高送转等现象,要求公司主要股东前3个月存在减持情形或后3个月存在减持计划的,或在所持限售股解禁期届满前后3个月内,公司均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通过这些制度安排,切断了高送转与二级市场行为之间的利益链条,堵住了利用高送转进行不当市值管理的漏洞,使上市公司送转股本回归本源,真实反映公司经营业绩和股本扩张需求。
充分考虑公司股本扩张需求,预留合理适度的送转股空间
在强化对高送转监管约束的同时,《高送转指引》也充分考虑了业绩良好公司扩张股本、增强市场流动性的实际需求,为上市公司正常送转股份预留了制度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