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认为苏格拉底不是一个自然哲学家而是一位人事哲学家,因为他批判了自然哲学;苏格拉底的哲学主要是一些关于人的伦理和城邦政治等问题的研究。然而,这样的认识存在着一个严重的问题:如果将前苏格拉底时期的哲学称为自然哲学,苏格拉底以及之后的哲学称之为人事哲学,那么,在古希腊哲学中自然与人事便是分裂的。通过对“自然”的词源学考证、通过对前苏格拉底时期一些自然哲学家思想的分析、通过对柏拉图一些文献的分析,我们发现苏格拉底仍然可以被看作是一位自然哲学家。因为他不仅将人也包括到了自然这个概念之中,扩大了自然的含义,而且他还提出了一套研究人的自然方式,创立了研究事物“本身”这样一套相对完整的自然哲学理论。这样,如果将苏格拉底看作是一位自然哲学家,我们就可以用“自然”这个概念将前苏格拉底的自然哲学与苏格拉底哲学联系起来,从而展现出古希腊哲学那段历史发展中的内在理路和特色。
古希腊哲学,按照德国古典学家赫尔曼.迪尔斯(Hermann Diels } 1848一1922)的划分,一般是分为前苏格拉底时期和苏格拉底时期。而前苏格拉底时期的哲学,根据亚里士多德的看法,主要是研究自然的哲学。一般人都认为其主要研究的对象就是“自然事物”而不是“人”。然而,这样的理解却存在着一个基本的预设:人与“自然”是分离的,“自然”便在有意或无意之间被理解成为了一个现代意义上的“自然界”,一个外在于人的对象世界。
但在前苏格拉底时期,从词源学和哲学意义上说“自然”绝不可能是指“自然界 。“自然”与人也不会是分离的,同时,绝不能够将苏格拉底哲学与自然哲学完全对立起来。
亚里士多德那里“自然”的含义是什么,我们并不清楚。
按照现代人的理解,自然界是世界的一个构成部分。于是,现代人进一步的问题就是“自然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东西,也许是水、也许是气、也许是原子等等?然而,一旦水、气、原子等是自然的东西,那么,所谓“自然的东西”中的“自然”便自然地成为了某种性质。于是,在现代“世界”观念中始终就存在着自然对象、社会对象以及思维的对立。
也许古希腊人并没有把“自然”理解为东西,也不理解为“自然界”。为此,施特劳斯做出了这样的说明:“最早的哲学家被亚里士多德称为‘论述自然的人’,以区别于‘论述神的人’。因此,哲学最早的主题是‘自然’。这就说明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自然”首先是与“神”相对立的,哲学就是要去论述“自然”,从而与神学不同。因为哲学是“论述的”而不是“信仰的”。而“论述”则必须用人本身所具有的“理性”。
例如,被亚里士多德称为第一个哲学家的泰勒斯就是第一位以“自然”方式来论述世界自然构成的哲学家。泰勒斯用这样一个简单语句“水为万物之源”便开创了一种崭新的论述世界构成和变化的方式。因为在泰勒斯之前的希腊人都是“论述神的人”,他们都是用诸神的行为来说明世界。例如,荷马就是一位论述诸神之人。
亚里士多德进一步推测,泰勒斯之所以能够如此主要是因为他采用了自然的观察方法。他认为泰勒斯可能看到了这些事实:一切种子都是生于湿润,一切事物需要的营养也是湿润的,而水为湿润之源。因此,泰勒斯会认为世界是由水构成,世界上万物的变化与发展又都归于这个本原—水。
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到一个基本的设定:世界是自然的。因此“自然”的第一个含义,在古希腊人看来,是指既不是神创的也不是人为制造的,那就是自然的。这样的基本设定说明了那时的希腊人己经不能够满足于神创世界的解释而是想用人能够理解的自然方式去解释世界。而且“水”的本原又是人们可以通过自己的感觉观察到的。因此“自然”的第二个含义就是指通过人自然具有的感官可以感受到的并可以被人的理性论述、说明和理解的。然而,世界上毕竟存在着万事万物,包括自然存在的、人造的,它们又是各自不同的,因为它们都具有自己不能够改变的本性。因此,“自然”的第三个含义是指万物本身具有而不能够改变的本性。
这样的分析也同“自然”这个词含义相吻合。为此,斯特劳斯分析了“自然”这个词的来源和含义。他指出荷马在他的《奥德赛》中首先使用了“自然”这个词,具有重要意义:‘他关于‘自然’的最初提法对于我们理解古希腊哲学家所谓的‘自然’是一个重要的启Tom“这里所谓的‘自然’指的是某物或某类物的特征、外观和活动方式。同时也指某物或某类物不是由神或人创造的。例如,人们说石头是自然的,也是说石头不是神创的也不是人为制造的,同时也指石头这类事物都具有石头之为石头的本性。其中这也蕴含了自然本性就是不能够改变的含义。
“不能够改变的性质”凸显了“自然”一词的关键含义。因为神创的都是不能够改变的,人们很容易理解。因为神是最有智慧的,没有任何东西会比神高明,因而也就没有任何东西能够改变神创的东西。但是,自然本性既不是神创的又不是人创的,为什么又是不能改变的呢?例如,无论什么石头,只有把它向上抛,最后石头都是要落到地上的。这是必然的,是不能够改变的。这样的追问就提出了“自然”中的必然性如何形成,涉及到了自然法则的问题。由此可以说“自然法”思想应该是从荷马就开始的,尽管还不是那么明朗。
这样对“自然”的理解也同古希腊文中“自然”的最初含义是相当的。古希腊文中的“自然”这个词就是指“生成’“来源于”等含义,即生成的某物或己经生存的某物的特征、外观和活动方式。海德格尔明确说到:“罗马人用natura「自然]一词来翻译希腊文的tura出于nasci,后者意为诞生、来源于,即希腊文的ysv—; natura就是:让……从自身中起源。”例如,鞋子、椅子等都不是“生成”的因而都不是“自然”的而是被人为“制作”出来的,山川河流却都是自然生成的。因此,对于古希腊人来说,整个世界都是自然的。
亚里士多德也对“自然”这个词的含义进行过考察。为此,海德格尔说到:“在《物理学》(共八卷)第二卷第一章中,亚里士多德给出了一个关于的解释,这个解释支托并且指导着后世对‘自然’之本质的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