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随着经济活动全球化的不断推进,跨国投资和资本流动越来越频繁,加大了资本提供者对高质量会计信息的需求,会计准则或制度的差异性成为阻碍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因素。在此背景下,会计理论和实务的全球化也在逐步推进之中,并日益成为关注的焦点。政府会计作为政府关键的制度基础设施在政府治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改革往往是系列关键事件触发的结果,特别是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发生之后,如何评价财政可持续性已经是各国迫在眉睫的问题。社会公众认识到危机与会计密切相关,对政府行为合法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大部分国家强调了政府财务报告应向社会公众证实经济稳定性并且应满足受托责任和透明度的要求,这就提出了高质量的会计信息的重要性。为回应日益增长的政府会计准则国际化的需求,减少不同国家政府会计实务碎片化的问题,实现政府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 FAC)下属的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理事会(IPSASB)发布了一套高质量的政府会计准则并促进其在各级政府中采用。私营部门会计准则的协调过程取得了较为广泛的成就,特别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 FRS )/国际会计准则(I AS)已经被大家所认可,政府会计准则协调也在有序推进之中,并逐步成为一种共识。目前大部分国家都依据其企业会计准则对政府会计准则进行改造,并引入应计制,从而为实现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及政府部门会计准则国际协调奠定了基础。
二、文献综述
尽管目前大部分国家对政府会计改革的形成了初步共识,即采用应计制,但从现金制向应计制的变迁过程中,呈现出不同变迁趋势。为实现这种变迁,迫切需要一套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作为指引,对经济交易或事项进行如实反映,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相对的一致性。为实现该目标,IPSASB自1996年开始建立一套完整的完全应计制基础的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体系,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促进不同国别政府会计准则与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的协调,并尽量减少会计实务差异,当然为提高其权威性,其同时也考虑了现金制基础的问题。由于国际公共会计准则(I PSAS)并不具备强制性,因此其往往通过其他方式来寻求合法性,特别是一些国际组织直接采用IPSAS或对采用I PSAS的国家和地区进行经济支持,使得I PSAS的政治合法性不断增强。
政府会计准则的协调是政府会计实务差异化减少的过程,既包含了外部协调(国与国之间的协调)、内部的协调(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协调)、政府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协调、政府会计和企业会计之间的协调等,其主要任务就是解决会计实务的差异性的问题。目前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政府会计准则协调进行了研究。张国生认为我国在制定政府会计准则时,需要兼顾预算执行和控制方面的要求,在政府预算和政府会计之间进行协调,并认为当前我国政府会计为模式X,因此我国在借鉴或采纳I PSAS时应持谨慎态度,优先考虑概念框架,而后制定具体准则。戚艳霞等认为实现政府会计与政府审计的整合协调和优化发展,是有效履行公共受托责任的客观需求,也是加强对财政资金流转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和实现良好公共治理的必然需求。吴志秀等[s]建议建立两个相对独立的会计核算系统,并从会计主体、会计要素、会计报表的界定以及两系统建设与协调的配套措施等方面,将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进行协调和整合。姜宏青等[}s}认为政府会计的改革需要顺应现实基础不断强化的要求,从战略上寻求可持续变革的策略。荆新冈认为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包含内部协调、外部协调和国际协调。Fuertes et al.}a}对协调和标准化进行了区分,并认为由于管制的严格性,I PSAS模式是一个标准化的模式。Grandis et a1.}9}认为IPSAS有助于政府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Pontoppidan et al.}'0}分析了欧盟政府会计准则协调的原因及过程,并认为地区协调可能会对全球的协调关系产生影响。
从现有文献来看,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的协调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国际上对政府会计的协调研究也取得一定的成果,而我国政府会计准则的协调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对于协调的内涵也未形成一致意见,特别是关于政府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文献还较为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