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介绍
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简称“联合体”),按照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5〕侧号)中的定义,是指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以家庭农场为基础、以专业合作社为纽带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紧密联盟。从2012年9月安徽省SG市选择16个联合体开展试点以来①,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省推开,目前已培育各类联合体近9()()家,产值占安徽省农产品加工产值的20%左右。河北、宁夏、内蒙古等地已经出现了相类似的探索实践。本研究所选择的案例,是较为典型的实践样板一H粮食产业化联合体,不少地方都慕名而来学习其经验。
H粮食产业化联合体由H种业公司牵头组建,2012年7月成立,9月纳人首批试点之一。发展到今天,已吸纳13家专业合作社,27家家庭农场、6家种植大户,拥有各类农机装备230台(套),流转土地面积1. 6万亩,托管土地面积生万亩,小麦良种繁育面积生万亩。2015年,联合体经营的1. 6万亩小麦亩产达到575公斤、玉米亩产达到600. 5公斤,亩均年总利润1701元、净利润621元,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此外,还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面积3万亩,辐射带动农户650。户,亩均增收230元。
联合体龙头—H种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年12月,注册资本518万元,现有员工50人,主要经营农作物种子(选育、生产、销售)、农药、饲料、微肥、皮棉、化肥、农副产品购销等,其前身是由本地种苗公司改制而来。
联合体纽带—农民合作社主要有H种业公司牵头成立的H农机、H种植植保合作社,吸纳加人的n农机、K农机、R水利等11家专业合作社,为联合体成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全程生产服务,也为周边农户提供农业生产服务。
联合体基础—27家家庭农场、6家种植大户,通过土地流转面积大的达到230。亩,面积小的200亩左右。家庭农场普遍采用了统一的绿色增产模式,经营效益显著好于普通农户。如Y家庭农场,规模经营760亩,主要从事小麦良种繁育和高产玉米种植,拥有职工36人(固定生人、季节32人),年产值180万元,年收人20多万元。目前,Y家庭农场拥有固定资产90万元,仓储库房60。立方米,机械设备库房20。平米,晒场20。平米,联合收割机2台、大型拖拉机生台、小型农机具12套。
H联合体主动应用先进技术,加强物质装备,改善基础设施。现有办公和库棚面积2212平方米,水泥晒场10。()()多平米,库容1万吨的种子成品库,占地125。平方米的农机维修车间,日烘干能力100万斤的烘干设备,200。平方米鲜食玉米低温库,小麦田间“四情”监测系统和水肥一体化系统。在科技创新和应用方面,与科研单位合作建立鲜食玉米育种基地、大豆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示范基地,合作建立玉米教学试验基地、建设2000亩农业灌溉示范田,还计划引进玉米秸秆青储饲料项目、高效鲜食玉米种植加工项目等。
二、案例剖析
根据前述理论阐释,联合体经营模式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内在机理在于,构建了不同经营主体之间的契约安排,降低了交易成本,达成了理性集体行动,诱致了新型农村经营体系的形成。
(一)通过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完善的契约网,降低交易成本
在联合体内部,通过交易联结、要素联结和互助联结等正式或非正式的契约网,将不同经营主体紧密地联结在一起,形成了战略联盟或伙伴关系。首先是交易联结。联合体各方签订了生产服务合同、协议,确立了农产品、生产资料和相关服务的买卖关系,形成了三方共赢的交易联结。其次是要素联结。通过资产、资金、技术、品牌等生产要素的相互融合,形成利益联结机制。如H种业公司为家庭农场提供生产资料时,先行垫付资金,收购农产品时再行扣除,解决了家庭农场的资金难题;为家庭农场提供贷款担保,用流转土地经营权及待收获粮食提供反担保,破解农户贷款难、风险高的问题。第三,互助联结。除垫付资金、提供担保外,龙头企业还通过加价收购、免费晾晒和技术服务等,与家庭农场建立互信关系。这三种联结方式,通过合同、协议建立了清晰的市场交易关系,通过要素融合建立了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互助互信减少了交易中的不确定性。
(二)通过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互惠共赢
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独立经营时都不能有效应对农业的自然、市场和技术风险。农业企业面临原材料供应渠道不稳、质量控制难题;农民合作社面对分散经营的农户时,缺乏稳定、规模化的服务对象;家庭农场存在技术、资金、市场、服务等的制约。但三类经营主体也有各自的优势,如龙头企业的产业链要素组织能力和市场整合能力较强,适合发挥引领作用;农民合作社组织规模化、标准化的生产性服务具有优势,可以发挥“纽带”作用;家庭农场在种养环节具有优势,可以通过精细管理实现农业生产节本增效。因而,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多元利益联结方式进行整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就可以挖掘产业链的潜在增值空间,实现合作共赢。如在H联合体内,龙头企业承担农产品经营销售、制定生产规划和标准,以优惠价格采购农资,以高于市场价格回收农产品;农民合作社向家庭农场提供技术和作业服务,有了稳定的服务面积和集中连片作业环境,提升了作业效率,同时也在组织农资配送、产品回收中获得相应收人;家庭农场有了稳定的销售渠道和优惠价格,可以专注于新品种、新技术应用,扩大经营规模,增加农业收人。这样通过各方主体取长补短、分工合作,解决了单独经营时存在的难题,形成了相互依赖又各自独立的盈利模式。
(三)通过风险防范和内部约束,增强彼此信任和依赖感,达成集体理性行动
通过利益联结和分工协作,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达成合作互惠关系。但还必须解决集体行动中的“搭便车”、道德风险、逆向选择问题。联合体通过建立风险防范和内部约束机制,较好地解决了这些问题。如以家庭农场为核心,实行“成本+微利”的兜底价收购机制和二次利润分成机制,保证按要求生产的家庭农场既不因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而损失过重,也不因市场行情变化而丧失获利机会。联合体实行“统一品种、统一供应农资、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产品认证、统一技术服务、统一销售”,能对家庭农场生产过程有全面了解,便于指导和监督,也有利于成本核算,确定产品标准和收购价格。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内部约束机制,即对不按标准生产的不合格农产品,龙头企业有权拒绝按约定价收购,由家庭农场自行处理。不符合标准的生产行为包括使用劣质化肥、农药,节省田间管理、不服从统一操作等。联合体内的家庭农场也享有经营自主权,可以自主决定将农产品卖给谁,自主选择化肥、农药,自主决定田间管理,但销售给联合体的产品必须符合质量标准。风险防范和内部约束机制起到了双向选择作用,对参与主体的信用素质进行筛选,减少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重复博弈中建立了互信关系,形成了融合发展的向心力、凝聚力。联合体可以看成是一种相容性集团,合作共赢、集体理性是内生选择。
(四)及时将实践经验固化成规则,形塑制度演化路径,使联合体成为可资借鉴的农村产业融合路径
经过几年的实践,联合体已经构建了完整的制度框架。在联合体层面,有联合体章程,明确了联合体性质、任务、架构、职责和准人、退出机制等;联合体大会、理事会、议事、财务、档案、培训等方面都有相应的制度。除了农民合作社章程外,家庭农场层面还有农场主、种植人员职责和行为准则,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标准化生产操作、农产品可追溯管理、农业投人品采购使用和仓库管理、档案管理等一整套制度体系。这些分层、成套、一体的制度体系,保证了联合体的规范运行,是其作为农村产业融合路径得以复制推广的基础。
政府部门的推动和引导发挥了形塑联合体制度演化路径的作用。在联合体创立之初需要政府给予政策扶持,推动各经营主体开展互利合作。SG市2012年9月起出台了《SG市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建设试点方案》、《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金融支持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扶持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以及相配套的政策文件。在这些政策文件的推动下,不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开展金融服务创新,强化服务保障作用,及时解决实践中的问题,为联合体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如针对金融服务创新,开展了土地流转经营权和农业设施抵押贷款、龙头企业领保贷款、农业产业小微企业和合作社贷款、家庭农场信用贷款等,还通过信用、抵押、质押、担保相结合的“四位一体”担保方式建立了家庭农场信用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