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金融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工作,切实保证毕业论文质量,现结合各专业的特点与人才培养目标,针对论文的选题、格式、答辩等三个关键合规环节,分清和明确论文管理委员会、教师、学生三方面的责任,特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关于论文选题
1、选题范围
(1)普通专业以微观领域为选题范围。
(2)中外合作专业可以在微观和宏观领域选题,鼓励偏向微观领域的选题。
2、以专业为单位,由专业负责人组织审题,并将确认后的选题于每年6月10前上报论文管理委员会审查。
二、关于论文格式
1、论文格式参照学校模版(届时模版挂在BBS网和发全体教师)。
2、摘要(中英文/中法文,含关键词)。应包括选题背景、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研究结论。
3、正文的基本格式
(1)绪论(1.1研究背景、意义与研究对象;1.2研究方法及基本框架;1.3文献回顾)。
(2)分析过程(视专业情况自行采用分析方法和设计分析过程)。
(3)结论(启示或建议)。
三、关于答辩
1、所有专业答辩时间最晚不迟于4月底。
2、各专业负责人负责组建答辩小组。在答辩前1~2周内将论文打印稿或电子稿交至答辩组成员审阅。学生论文必须交叉分配于各答辩组。
3、答辩小组由3人组成。学生对论文内容简要陈述2~5分钟。答辩小组至少提问3~5个相关问题。所提问题和学生回答情况要求记录下来。
4、学生论文经指导老师同意并签字后方能答辩。
5、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在一个月内提出补答辩申请。
6、各专业根据学生完成论文的情况,可以尝试分批答辩,但需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保证答辩质量。
四、关于学生职责
1、主动与指导老师联系,在老师指导下选题和写作论文。
2、按专业规定的时间完成论文各项任务。若指导老师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3次联系未有回音,取消初次答辩资格,进入补答辩。若上述情况再次发生,则取消补答辩资格,学生交费重修毕业论文。
3、对论文内容负责,严禁抄袭。一旦发现,取消初次答辩资格,进入补答辩。补答辩论文如仍有抄袭现象,则取消补答辩资格,学生交费重修毕业论文。
4、学生必须依指导老师要求按规范格式写作和编辑论文,若指导后论文依然出现格式错误,由学生自负。
5、完成论文后,学生应对全文认真、仔细通读与核对,如有错字、漏字等文字和格式错误,由学生自负。
6、如果学生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论文,指导老师在一周内提交名单于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学院论文管理委员会。论文管理委员会审核确认后,取消答辩资格。
五、关于指导老师职责
1、指导学生选题。
2、指导学生确定大纲与写作论文。
3、督促学生按规范的格式写作与编辑。
4、督促学生按时、按质、按规定完成论文。
5、负责收齐所带学生的打印稿和电子稿,并交专业负责人。
6、在答辩前给予学生必要的答辩指导(方式不限)。
7、指导教师应在二周内解答和回复学生提问。
8、指导老师若未能做好上述职责,按学生投诉,经论文管理委员会核实确认后,将作三级教学事故处理,并扣款500元。
六、关于学院论文管理委员会职责
1、论文管理委员会职责:组织专家审核选题;论文抽查与组织专家审核;接受师生投诉与提出处理意见。
2、审核时间
(1)选题。6月中下旬进行审核。选题未通过审核,学生不能进入论文写作程序。
(2)论文审核。按各专业论文工作计划终稿截止时间后的1周内进行抽查(每位老师所指导的论文至少被随机抽取一篇)。论文未通过审核,学生不能进入论文初次答辩程序。
3、凡未通过审核的学生,必须在老师指导下进行修改。修改后交指导老师和专业负责人签字并通过,最后由学院论文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再次审核。第二次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取消初次答辩资格,进入补答辩。
4、论文管理委员会成员的组成采取教师自愿报名、每年轮换的办法,设小组长一名,组员二名。
七、本补充规定暂适用于金融学院在编全体教职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