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献编目有着悠久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春秋时期。当时孔子删定文化典籍,加上新的标题和解释,由此产生叙述“作者大意”的方法,即为文献作“序”,“序”即后来文献著录时提要项的雏形,而提要项直至20世纪末一直是我国文献著录的重要项目,可以说孔子删定文化典籍开我国整理图书中的文献著录先河。公元前6年,刘向、刘欲父子编纂的我国最早的图书分类目录《七略》第一次确立图书著录的事项和格式,并开始运用互见、别裁、附注等著录方法,虽然在《七略》中不同图书的著录项目不尽统,项目的顺序不尽致,但在整理图书编制目录时先描述文献的主要特征己成为目录学家的自觉意识。
《七略》以后出现的比较著名的国家藏书目录中,在著录的项目及方式方法上都没有大的突破,直至唐初《隋书·经籍志》的出现,情况才有所改观。公元628年,魏征主持编制我国现存第二部最古老的图书目录《隋书·经籍志》,初步确定图书著录的项目及项目的顺序,其确立的先书名后著者的顺序沿用至今。此后我国目录土作者在收藏和整理图书实践中,不断创造新的图书著录方法,逐渐形成我国古代编目土作的优良传统。
然而,直至20世纪初,我国虽然在书目著录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著录项目、项目顺序及著录方法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却始终未产生专门的编目规则。1925年,在与新文化运动相生相伴的“新图书馆运动,,推动下,在西方编目思想影响下,我国结束了长期以来只有基本的著录方法而没有系统的著录规则的局面,文献著录规则不断发展和完善,目前我国编目规则与国际规则接轨,融入世界编目体系当中。
纵观我国文献编目规则的发展历史,可以将其划分为产生、发展、统、标准化和国际化四个历史时期。编目规则的发展是我国编目土作发展的缩影,理清其发展脉络,总结不同阶段的特点和成就,发现我国文献编目规则存在的问题,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迎接新的国际编目规则给我国编目土作变革带来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