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办培训教育机构标准的价值取向
社会机构调查统计显示,截至2012年,在我国各级教育、工商、人社等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培训机构已超过10万家。这些机构的出现和发展为满足老百姓多种教育的需求做出了积极贡献,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但正如一些学者和专家(方芳、钟秉林,2014;汪W,2013;胡天佑,2013)近几年所指出的,我国民办培训教育行业目前也存在不少问题,制约着行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机构品质良秀不齐、乱象丛生就是其中之一。在谈到问题如何解决时,他们都提到了标准。可见,我国民办培训教育机构标准的价值取向应是规范性和优质性,规范机构的办学行为,提升行业办学的整体质量。为此,民办培训教育机构标准建设应从准人、评价和质量等方面人手redlw.com。
(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建设的内容设计
1.准人(设置)标准 民力、培训教育机构的设立属于政府行政许可事项。为此,许多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台了准人(设置)标准,从启动资金、课程、师资、场地设备、举办人、机构章程和制度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但这些标准是一般性标准,未考虑到不同类型机构的个性,不够科学、合理,适用度不高,应修订与完善。
2.评价标准
目前,对经批准设立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办学行为和质量的评价主要靠政府部门的年检或评估,地方政府的行政主管部门也出台了年检或评估标准。不过,这些标准也未考虑到不同类型机构的个性。与国外同行业相比,对民办培训教育机构的评价缺乏由行业或职业团体组织实施的认证。认证是机构的自我规范活动,具有很强的行业自律性质,相比于政府部门的检查评估,其专业性更强。认证能为机构准人、退出、评价提供更为专业的标准和依据,也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做好准备。方芳、钟秉林指出,要根据不同类型机构的共性与个性制订标准,加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认证工作。
综上所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年检或评价标准应修订与完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的认证标准应尽快研制。从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趋势来看,认证标准的研制更为重要redlw.com。
3.质量标准
2004年以后,民办培训教育行业发展迅猛,机构的数量呈几何式增长,导致机构之间的竞争愈发激烈。尤其是2014年以来,受场地租金上涨、人力成本上升、生源数量下降等因素影响,各机构的生存举步维艰,一些办学品质较低、特色不突出的机构已经被市场淘汰。未来,民办培训教育机构要想持续发展,必须要狠抓办学质量,质量是其核心竞争力。标准是规范、是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可见,标准是质量的根基。没有标准,提升质量就没有依据。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 ] 85号),是首个推动我国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是适应老百姓消费升级的需求、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全面提升规模、品质和效益的总体部署。该文件明确,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发展包括教育培训在内的十大类生活性服务领域,采取包括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在内的七大政策措施。
可见,民办培训教育机构的质量标准建设刻不容缓。对民办培训教育机构来说,课程(对一些企业性质的机构也可以说是产品)是质量的核心,教师(培训师)是质量高低的关键。因此,课程标准、教师从业标准是建设的主要内容。(本文由论文平台网提供,如有更多需要,可登陆http://www.redlw.com 咨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