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模式研究
论文作者:草根论文网 论文来源:www.lw360.net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6日

(一)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介绍   

保单质押贷款就是农牧民在获得农业保险保单后,凭借保单到银行进行贷款融资的方法。农业保险虽属于财产保险的一种但也具有其特殊性。农业保险对投保对象的赔付标准固定,因此按投保数量及规模进行计算时,可得出准确的保险总额度。因此,除去价格极端下降的情况,在最坏的产出条件下,农牧民的最低可回收资金将不小于该总保险额度。具体操作中,农牧民需要通过合同将预产出的农产品处置权连同保单质押给担保公司,然后担保公司给农牧民开出担保票据。农牧民可持担保票据到银行进行常规担保融资。整个环节中需要注意一点:政府需要规范农牧产品交易市场,防止农牧产品价格剧烈波动,从而避免农牧民出现“高产低收”的状况。   

(二)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可行性分析   

农业保险作为服务“三农”的重要手段,已在全国大范围开展,而农业保险保单作为质押贷款融资的可行性取决于以下两个主要因素。   

1.外部因素

以青海藏区农牧业为例,政府每年都对农牧业进行了大力度支持。对牧业的投保,政府每年进行大量补贴。《青海省2015年度农业保险实施方案》中规定,对农作物保险支出,各级政府补贴90 %,农户自行承担10%;畜牧业,各级政府补贴80%,农户自行承担20 %。如此大力度的财政补贴使得农牧业保险的可操作性高。不仅如此,农牧业保险补贴是全国性政策,农牧业保险具有广泛适用性。因此,高额度、高覆盖的政府补贴为农业保险保单质押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2.内部因素

财产保险是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财产保险包括财产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等以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的各种保险。财产保险一旦签订,对投保人而言就已经获得了一份预期最低财产持有额度,即在不发生财产损失时投保人可获得投保标的财产,发生财产损失时投保人可获得财产损失的赔付。按照保险防止道德风险发生的原则,赔付标准一般低于投保财产价值,所以对于财产保险投保而言,投保人获得财产保险保单后相当于获得了一份无风险的最低额度收益期权。因此,财产保险保单具有相应期权价值,再进行保单资本化的可行性也就存在了。   

农业保险是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按上文分析,同理具有无风险期权收益。农业保险在实际操作中应该注意的是其赔付额度,因为这一因素影响了赔付金额也就影响了无风险期权收益规模。在保险条款设计中,保险公司应该在低于作物实际价值基础上提高赔付标准,同时提高保费,在口前政府补贴的标准上,额外增加的保费支出可适当向农牧民倾斜,这样可推动农业保险抵押贷款的顺利进行。综上所述,外部因素利于农业保险普及,内部因素利于农业保险的资本化,因此农业保险保单抵押贷款具有可行性。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实施可行性满足后,下文将继续阐述该模式的具体开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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