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的增长代表着国家和地区的繁荣,它不仅仅是经济发展的表现,同样也是经济发展的内在原因。我国十大城市群(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山东半岛、中原、成渝、关中、海峡酉岸、辽中南和长江中游)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它的“人口一经济”协调发展状态就显得至关重要,因此研究我国十大城市群在近十年间的“人口一经济”空间集聚均衡特征有其必要性和代表性。通过对以往十年的发展状况研究,找出人口与经济之间的协调与集聚特征,可为国家区域发展政策调整提供理论支持,也可以为今后政府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起到借鉴作用。
近年来,人口与经济协同发展问题逐步引起学者的关注。总观人口与经济协调发展领域的研究成果,虽然我国现有关于区域人口与经济协调关系的研究相对丰富,但依然存在三个方面的不足:一是多纵向比较而少横向比较;二是在选取研究对象上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三是数据选取有待更新。鉴于此,本文将我国十大城市群作为研究对象,选用比重增量分析法、绝对增量加权指数和不均衡指数对我国十大城市群的104座城市2006-2015年“人口-经济”发展的空间集聚均衡特征做出比较分析,弥补前人已有研究中的不足之处。
1 研究设计
1.1 研究范围
通过借鉴国家发改委国上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肖金成(2009)的研究,我国十大城市群包括京津冀城市群(北京、天津、石家庄、唐山、承德等10座城市)、长三角城市群(上海、南京、无锡、苏州、杭州、宁波等16座城市)、珠三角城市群(广州、深圳、珠海、中山等9座城市)、辽中南城市群(沈阳、大连、丹东、抚顺等10座城市)、海峡酉岸城市群(福州、厦门、泉州、宁德等h座城市)、山东半岛城市群(济南、青岛、潍坊、烟台等8座城市)、中原城市群(酉安、铜川、咸阳、宝鸡等9座城市)、川渝城市群(重庆、成都、雅安、绵阳等巧座城市)、长江中游城市群(武汉、鄂州、井J门、黄石等巧座城市)、关中城市群(酉安、咸阳、宝鸡等6座城市),共涵盖104个城市,其中地级市100个,县级市4个。本文便以此104个城市作为研究范围及对象。
1.2 研究方法
首先采用EXCEL表格对我国十大城市群原始数据进行分类、计算、整合。再依次采用比重增量分析、绝对增量加权指数和不均衡指数等方法对我国十大城市群在2006-2015年间的“人口一经济”均衡特征作出进一步研究。
(1)比重增量分析法
其中,尸表示i城市人口或是经济的比重增减变化量;X,.}, , X,.r,分别表示t2和t1年份i城市的人口数或GDP;几、戈,分别表示t2和t1年份该城市群的人口数或GDP}增量分析法可以通过分析城市人口或经济总量占城市群的比重变化,来反映城市群发展格局的演变。
(2)绝对增量加权指数
其中,钱表示i城市的人口或是经济在一段时间内的增量;oX表示该城市群人口或是经济在该时间内的增量;S.表示i城市所拥有的行政上地面积占该城市群所拥有的行政上地面积的比重。I值越大,代表该地区的人口要素或经济要素越向该地区集聚。
(3)不均衡指数
其中,E表示不均衡指数;n表示城市群城市数目;x}表示i城市GDP占城市群GDP的比重;Y,表示i城市人口占城市群总人口的比重。E值越小,反映该地区“人口-经济”空间分布藕合程度越高,就说明了该地区人口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越均衡;反之亦然。
1.3 指标选取
为探究城市群“人口一经济”空间集聚均衡特征,本文选取我国十大城市群所包含的104座城市在2006-2015年间的人口、GDP和行政上地面积总量作为原始数据。其中,为统一日径,人口选用该年份“年末总人口”(万人),GDP选用“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当年价格)”(万元),行政上地面积选用“全市行政区域上地面积,’(平方公里)。
1.4 数据来源
本文统计年份为2006-2015年,数据由原始数据的进一步统计或计算得出。其中十大城市群中所包含的100座地级市原始数据来自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地级以上城市统计资料;3座湖北县级市(仙桃、天门、潜江)和1座河南县级市(济源)原始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县级城市统计资料。
2 计算结果及分析
2.1 计算结果
通过绝对增量加权指数法和比重增量分析法分别计算得出我国十大城市群人口和经济绝对增量加权指数和比重增量。具体计算结果见表1。
2.2 结果分析
根据人口或经济绝对增量加权指数的大小将集聚水平分为_5个等级:指数小于0为“I”,即低水平集聚;指数介于0和1之间(包含0)为“11”,即较低水平;指数介于1和2之间(包含1)为“m”,即中等水平;指数介于2和3之间(包含2}为“W”,即较高水平;指数大于3(包含9)为,}V,即高水平。考虑到2006-2015年正值我国“十一五”规划和“十二五”规划的两大战略发展阶段,现对计算结果分阶段作具体分析。
2.2.1 十大城市群人口的空间集聚特征
通过人口绝对增量加权指数法得到我国十大城市群人口空间集聚格局。从表1中可以看出,在2006-2015年,人口主要向一线城市或省会集聚,其中属于高集聚水平的城市有上海、厦门、郑州、深圳、酉安和岳阳。属于较高集聚水平的城市也以友城市为主,包括北京、沈阳、大连、廊坊和仙桃。中等水平和较低水平的城市居多,分别占城市比例的32%和_57%。从空间分布来看,中等水平集聚的城市以东部地区城市群为主;较低水平集聚城市主要分布在中酉部城市群,其中J日渝城市群表现尤为明显,所有城市均为“II”等级。随州是十大城市群中唯一一座为“I”等级的城市。总体上,十大城市群人口空间集聚呈“东高酉低”的特征。
在“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沈阳、上海、厦门、郑州、深圳为“V”等级;而其他的一线城市,如北京为“W”等级,天津和广州为“Ill”等级。在此期间,抚顺、本溪、丹东和南通4座城市出现负值,表现为低水平集聚。在“十二五”期间,更多人口向二线或三线城市集聚,厦门、开封、岳阳、深圳、成都和酉安6座城市为“V”等级;低集聚水平的城市也由“十一五”期间的4座增加到13座,空间分布上以东北地区和中部地区为主。
2.2.2 十大城市群经济的空间集聚特征
通过经济绝对加权指数法得到我国十大城市群经济空间集聚格局。从总体来看,在过去的十年间,经济表现为高集聚水平与较高集聚水平的城市均为城市群核心城市,例如表现为“V”等级的城市分别为北京、天津、上海、厦门、武汉、深圳以及成都。另有沈阳、大连、郑州、鄂州、广州、东莞等城市为“W”等级。无城市为低集聚水平。在空间分布上依然呈现向核心城市集聚的特征。
“十一五”期间,北京、天津、上海、厦门、武汉、深圳、成都、酉安等直辖市或副省级城市表现出高集聚水平;更多的城市表现为较低集聚水平,比例占所有城市的_58%}“十二五”期间,高集聚水平城市依然以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为主,较低集聚水平城市占比依然过半。
2.2.3 十大城市群“人口一经济”空间均衡特征
不均衡指数可以反映城市群人口与经济在空间分布上的匹配变化,指数大小与藕合程度成反比,即不均衡指数越小,则说明人口与经济之间的发展关系越协调。通过对我国十大城市群“人口一经济”的不均衡指数的计算,得出结果如下页图1所示。
从图1中可以较为明显的看出,我国十大城市群的“人口一经济”不均衡指数整体上以2008年为转折点,表现出先上升再下降并逐渐平稳的趋势。对比之下,京津冀、辽中南、长三角和海峡酉岸等城市群整体趋势较为平稳且人口与经济藕合程度较高。关中、川渝、珠三角、长江中游、中原和山东半岛等城市群在2008年波动较大,人口与经济藕合程度相对较低。
2.2.4 十大城市群人口及经济比重增减特征
通过比重增量分析法得出我国十大城市群各城市人口与经济占城市群比重的变化,反映城市群区域发展格局的动态演变。经过十年的发展,我国十大城市群人口比重变化为正值的城市多集中在东部发达城市群。其中人口比重增值较大的城市有北京、沈阳、大连、郑州、岳阳和酉安。中酉部大部分城市人口比重呈下降趋势。
通过观察经济比重增减可以看出,我国十大城市群城市经济比重增量为正值的多为二线或三线城市,而一线的经济比重增量有所下降。比重增量为负值的城市占_53%,且北京、天津、石家庄、上海、泉州等发达城市指数偏低。说明在近十年间,中小城市经济发展水平逐渐提高,正在缩小与发达城市的差距。
2.2.5 十大城市群“人口一经济”比重增减的空间藕合特征
上述结果可以得出我国十大城市群城市“人口一经济”比重增减变化情况,现将所有城市划分为4种类型:第一种,P人口>0且P经济>0,即为“人口比重增、经济比重升”的同向类型;第二种,P人口<0且P经济<0,即为“人口比重减、经济比重降”的同向类型;第三种,P人口>0且P经济<0,即为“人口比重增,经济比重降”的反向类型;第四种,P人口<0且P经济>0,即为“人口比重减,经济比重升”的反向类型。
根据这一划分标准,通过分析得出2006-2015年我国十大城市群“人口-经济”比重增减的空间藕合格局(见图2)0
由图2可以看出,我国各大城市群中4种类型均有分布。总观我国十大城市群104个城市,属于第二种类型的城市最多,说明城市群中的城市多呈现出“人口比重减、经济比重减”的特征。图2具体表现为:第一种类型城市包括沈阳、南京、苏州、杭州、济南、青岛、深圳、成都和重庆等26座城市,比例约占2_5 0}o,多为较为发达的城市,主要分布在川渝、长三角和山东半岛等城市群;第二种类型城市包括鞍山、洛阳、平顶山、孝感、荆州等31座城市,比例约占30%,多为三线城市,包括主要分布在长江中游、中原和辽中南等城市群;第三种类型城市包括北京、上海、石家庄、无锡、珠海、酉安、厦门、九江、信阳等21座城市,比例约占20%,主要分布在京津冀、长江中游等城市群;第四种类型城市包括天津、武汉、开封、新乡、广州、东莞、中山、漳州、宁德等26座城市,比例约占2.5 %,主要分布在关中、珠三角、海峡酉岸等城市群。
2.3 比较分析
2.3.1十大城市群“人口一经济”空间聚集均衡特征的相同点
(1)各大城市群人口空间集聚水平以中等水平(m)和较低水平(11)的城市居多。随着城镇化水平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小城市人口向发达城市转移,使得发达城市人口高度密集。但是,这也催生了发达城市的“大城市病”。空气污染、交通拥堵、住房与教育成本增高让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离开一线城市。在2011-2015年间,各大城市群又出现人口逆流,呈现出人口开始向二三线城市转移的萌芽。同时,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水平的放缓,发达城市失业率提升,也迫使大批劳动力逐渐离开发达城市。
(2)各大城市群经济均向核心城市集聚。每个城市群都以一至两个核心城市为主、多个卫星城市为辅的形式组成。其中,核心城市多为地区的政治与经济中心,会产生极大的集聚效应,涵盖了地区最优质的教育、利技、医疗等社会资源。依据马太效应原理,核心城市在吸收了欠发达的优质资源后会更加发达,落后城市的人口逐渐向发达城市转移也会放缓当地经济的发展速度,城市发展水平的两级分化会逐渐显现。
(3)各城市群在人口与经济的均衡特征在过去十年表现出一致的趋势走向。从图1可以看出,各大城市总体上均为“先升后降”的规律特征。在2008年,我国经历了冰雪灾害、坟川地震以及全球化的金融危机,给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恶劣影响,E值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升。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了人口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使危机逐步恢复常态。自2010年开始,E值趋于平稳并伴有下降的趋势。这表明在全国范围内人口与经济正走向健康的协调关系。
(4)人口与经济比重增减的4类藕合类型在各大城市群中均有分布。城市群的发展是由长期的人口与经济集聚而产生的经济共同体,人口与经济的比重增减藕合类型也正是根据P值的正负号来区分。所以,在一定区域内人口或经济向特定地区集聚,相应就会有地区人口或经济逐渐疏散,各类型城市总体上较为均匀的分布在各大城市群当中。
2.3.2 十大城市群人口和经济均衡特征的不同点
(1)从城市群之间的比较来看,东、酉部城市群差异较大。东部沿海地区发达程度高,经济的发展带动了人口集聚。所以以北京、上海、沈阳、大连、厦门等东部沿海地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经济集聚水平也要高于中酉部地区的省会城市。经济高水平集聚的城市也多分布在沿海地区,其中京津冀、珠三角和海峡酉岸等城市群集聚等级较高。
(2)从城市群内部的比较来看,核心城市与卫星城市差异较大。无论是人口还是经济的集聚水平,都趋向于城市群核心城市要高于卫星城市的规律,其中经济集聚特征更加明显。人口和经济在东部沿海较为发达的城市群中往往向两座核心城市集聚,例如京津冀城市群向北京和石家庄集聚、辽中南城市群向沈阳和大连集聚、珠三角城市群向广州和深圳集聚。在中酉部城市群中,往往仅向一个省会城市高度集聚。
(3)从时间序列的比较来看,“十二五”期间与“十一五”期间的集聚特征差异大。在2006-2010年期间,人口较高水平集聚的城市以一线城市或副省级城市为主,且人口与经济发展协调度波动较大;在2011-2015年期间,人口高水平集聚的城市开始向二线城市转移,人口与经济发展协调度也逐渐提高。
3 结论
通过以上对我国十大城市群2006-2015年间“人口-经济”的空间集聚均衡特征的比较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我国十大城市群人口聚集水平表现为“东高酉低”,经济集聚水平表现出两极分化。即人口空间集聚表现为东部沿海城市群较高水平集聚,中酉部城市群较低水平集聚;经济空间集聚表现为核心城市高水平集聚,卫星城市较低水平集聚。
(2)欠发达城市在逐步缩小与发达城市的差距。从人口与经济比重增减变化量可以发现,部分二、三线城市人口或经济比重增量超过一线城市。
(3)经济的不稳定性会直接造成人口结构失衡。2008-2009年“人口-经济”不均衡指数的强烈波动验证了经济稳定的重要性。
(4)人口与经济比重增减藕合度表现出明显的空间分布规律。从藕合度类型分布发现,发达城市多为第一种类型,即“人口比重增、经济比重升”;欠发达城市多为第二种类型,即“人口比重减、经济比重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