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从传统向现代转换的过程中,在道德领域呈现出以规范伦理为主导形态的道德生成图式,其中两个最有影响的规范伦理学理论—功利主义和康德义务论—都承诺了一个不偏不倚的观点,这是“启蒙运动的个人平等的理想在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中的一个自然结果”。而且,现代道德哲学的一个本质特点,即是“把道德义务的概念设定为伦理学的中心概念,并认为伦理生活的基本要旨就在于遵守和服从我们认识到的各种道德义务”。受这种理论倾向的习染,工程伦理亦确立了以义务和道德规则为核心,通过道德规则来规范相关行为者在工程活动中的行为,在实践操作层面上,便是西方各工程社团职业伦理章程的制定、完善与实施—建立起与某工程职业相关的一套道德规范体系并为之辩护,为这个职业(或行业)的行为者的工程实践提供普遍有效的道德行为标准和规则,对工程师的行为做出“正确的”或“错误的”是非判断。
一方面,现代道德哲学伴随着现代科学的兴起而发展,并与现代社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联系在一起,社会分工的精细化、职业(行业)的多样化以及现代契约理念的建立、平等观念的确立,使得“人们逐渐把遵守和服从某些规则看做道德生活的最小要求,因为那些规则有助于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人类社会的现代化转向,人类文明从封闭的自然农业经济向开放的技术工业经济的根本性转变,社会整体结构性的转换使得工程活动越来越广泛渗透到人类的道德生活之中;社会化生产和交换的合理性秩序要求,人际关系社会化,工程与人、自然、社会存在的复杂化,都越出了传统世俗伦理所能料理的限度。这既是现代道德哲学特别强调规则和秩序的根本缘由所在,也是工程伦理寻求普遍合理性规范的致思理路;更出于人类主动抵御技术理性和规避工程风险的现实考虑,使得工程伦理无论是在理论运思方式还是实践行动指导上,关注的焦点都是工程师“应当如何”的行为与规则。而诸如诚信、正直、谦虚、守诺等个人职业美德在越来越多的工程实践场景中则日渐衰微,仅仅只是“一种按照道德原则来行动的内在倾向”,丧失了它在亚里士多德理论话语中被赋予的丰富生动的内涵。
另一方面,人类社会交往的多样性、精神需求的快餐化和工程活动的风险性,使得“现代道德已经被看做是维护社会生活的最小要求”。对义务和责任的强调成为现代道德哲学最为显著的特点。密尔(John Stuart Mill)和康德(Im-manuel Rant)都从不同的观点论述,认为一个道德上像样的生活必须以不违背或侵犯他人的自由和权利为前提。既然道德要求被视为人类生活(当然也包括工程生活)的最小条件,那么,与工程实践和人类生活相关的义务和责任就理当如此地被认为在道德思考中具有最高的分量。其它的理由,甚至一些在传统社会中与世俗生活相关的道德理由,若与严格意义上的义务和责任发生了冲突,就必须让位于后者。于是,工程伦理也就在理论上自动地遵循现代道德哲学所确认的核心问题—“我”“应当如何行动”—在工程职业章程中,“工程师应当……”的话语系统宣示了对自由、权利和义务的高度推崇;其对义务和责任的强调使得工程师在具体的工程实践场景中不得不关注“我”“如何行动”才能“遵循规范”,却往往对“我”“应当如何生活”缺乏理J胜思考,从而缺失对追求“好的生活”的欲望、热情和感性直觉。进一步而言,职业章程中罗列出的诸多不偏不倚的道德要求不仅现实地导致了工程伦理的实践困境,也割裂了工程师个人生活与伦理实践的统一,“我”知善的情感、向善的欲求被简单化为对“应当”的服从,“我”择善的理性、行善的意志被平面化为对“体面地、负责任地、合乎道德地以及合法地行事,以提高本职业的荣誉、声誉和作用”(《美国全国职业工程师协会(NSPE)工程师伦理准则》)的遵行。现代道德哲学语境下的工程伦理实践,以一种类似上帝的视角对行为者发布道德诫命,其道德强制的命令姿态打破了“我”“我一你”“我一它”关系的平衡,从而导致“我”“遵循规范”向“你”“它”履行责任的行动永远是不完善的、有缺憾的,甚至可能是有偏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