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首先来看看实际生活中普通劳动分工的例子,普特南讲述了这样的一个社会共同体。我们的社会就像一个“工厂”,在那里一些人的工作是戴金戒指,另一些人的工作是卖金戒指,还有一些人的工作是鉴定金戒指的真假。那么在前两种人当中,并非人人都知道如何鉴定金戒指,当然也是没有必要的。当他们怀疑戒指是否是真金并且不想上当受骗时,可以很方便地求助于最后一种人,这样做是非常有效率的。这个故事看似生活中很普通的劳动分工,普特南则认为它涉及到语言劳动分工的问题。因为不同的人对于一个语词的意义会有不同的理解,任何一个人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知道金子很重要,他必须清楚地知道“金”这个词的所指而不必要掌握如何鉴别真金。当他真正需要了解真金的精确标准时可以找鉴定专家帮忙。这样该社会共同体中的人们就分别知道了“金”这个词的部分涵义。
但不是所有的语词都存在语言劳动分工,“椅子”这类语词就不需要专家鉴定其指称,其含义几乎人人一致。但是随着科学的发展和社会上劳动分工的增多,越来越多的词呈现出劳动分工的特征,语言劳动分工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普特南就此提出了“语言劳动分工普遍性假说”:“每一个语言共同体都表现出上面描述过的语言劳动分工现象:即它至少拥有某些术语,其相关‘标准’只有少数学会它们的使用者知道,其他使用者对于这些术语的使用则依赖于他们与相关的那些使用者有条理的分工合作。”邵但是,某些非常原始的语言共同体可能是这个假说的例外,如果连他们也存在这种分工的话,我们就可以设想,“劳动分工,包括语言劳动分工,是我们这个物种的基本特征”
普特南的语言劳动分工普遍性假说表明个人的心理状态肯定不能确定语词的外延,只有整个语言共同体的社会语言状态才能确定语词的外延,因此,理解和使用语词属于社会行为的范畴。普特南反对将语言看成是工具,他指出:“世界上有两种工具:锤子和螺丝刀那样的工具可以供一个人使用;像蒸汽船那样的工具需要许多人的合作才能使用。人们过于按照第一种模式来理解语言。如果总是把语言看成是第一种工具,那么语言的意义常常会和个体的理解联系起来,这恰恰是传统意义理论的失败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