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技术赋子现代人不同于以往的审美体验,也使审美主体的判断力在不知不觉中被现代商业的营销策略和消费动员所操纵。移动媒介的普及强化了以社群消费为目的的审美旨趣,即时即地的信息推送与消费劝导以隐匿的方式干预现代审美实践。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审美价值被预设在了消费导向的功利目标之下,这与传统美学所提倡的“无功利观照”审美模式背道而驰。审美活动,与其说是主体与对象自由关系的建立,不如说是现代人对技术劝导消费的一种“回应”,这种“回应”不仅从审美维度揭示了移动互联网技术与奢侈消费的关系,更使其在整体化与碎片化的矛盾中不断显现其自身。
移动互联网技术改变了人与世界的交互方式,只需用手指在移动终端的屏幕上轻轻滑动,缤纷的图文、视频每天以碎片化的海量形式进人人们的生活世界。在这种新的交互方式中,人一旦进人移动互联网的“座架”,其关于对象的体验和感知就被纳人到数据运行的逻辑和秩序之中。基于商业目的的信息传播方式和运行逻辑使其自身以碎片化形态示于人前,快餐式的消费文化将象征华贵、高雅等品位的符号以短小精悍的形式呈现在人们日常信息交互过程中,以实现消费劝导的实时性和时效性。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审美不再是人们主动地与对象建立关系,而是表现为时尚信息追逐着人,新技术装置促逼着人去接受各种消费信息并沉溺于这些信息所带来的欲望和快感,以使人们在最大程度上实现奢侈消费。自文艺复兴以来,笛卡儿就把人作为“反思主体”立于世上,康德更是将人的审美判断力与理性和道德相关联,即把审美的过程看做是人“意识到自己的某种高贵化和对一种通过感官印象的愉快的纯然感受性的超升”Ci%7。然而,现代移动媒介每天把微小而海量的信息塞进人们的生活世界,当主体去接受和认识它们的时候,依靠的不再是面向整体的逻辑推演和理性反思,而是关于碎片式的对象的快感,于是出现了从“反思主体”到“微主体”、从“大叙事”到“微叙事”的转变。正如托马斯·克劳所感叹的那样,现代主义“无法获得它曾经许诺过的要达到纯粹性和完整性,倒是变成了一个连续统一体中的一连串文化符号,延伸到电子媒介和信息技术的领域里”、“微主体”的出现带来了审美主体自身的“认知失调”。作为审美主体的人,总是因为对象自身的高雅和崇高而对其展开审美观照,这种观照反映出主体对整体的、完善的自我的期待和向往,在这个意义上,审美活动本身蕴含一种整体性;但是,“微叙事将信息碎微化并有助于实时迅疾大范围的传播,却是以失去信息的完整性和语境化为代价的,有可能给接受者造成信息接收中的译解误导和认知障碍,并有可能导致接受者理解力和判断力趋于偏狭”。这样,人对审美对象的观照就变成操作性的了,即“不再去解释而是去做”。换句话说,审美对象以装置为载体的方式存在,留给观照者的任务不再是观看和诊释,而是使用和执行,依赖移动互联网被动地完成消费社会赋子个体的任务。在这个意义上,移动时代日趋明显的整体化与碎片化的矛盾,不仅仅是一种存在于人们审美实践中的冲突和对立,更为深刻的是,蕴含着主体的一种自我否定,如本雅明所言,“当一个生者被成功地分化成寄喻的零落碎片,上述这种直观方式的对立物就占据了上风”,人为了建构自我而依从于时尚信息的奢侈消费,反而造成了人对自身的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