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我们成功地实施了工业化,但一直面临着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资源、环境支持艰难之间的矛盾。由于我国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与脆弱的资源环境之间难以达到平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尖锐,已然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提高和社会整体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问题迅速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基于我国环境保护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发展的客观进程,以及我们在环境保护过程中形成的危机共识,我们从环境保护政策决策中的公共治理,政府、企业与公民的交易博弈和渐进决策模式等方面来探寻我国环境保护政策决策的路径,期待形成能够自洽的环境保护政策逻辑。
一、建国以来我国环境保护政策的历史沿革建国以来,我国的环境保护政策经历了从无到有、从零散到系统、从局部到整体的过程,萌芽于20世纪50年代,发展于20世纪70-90年代,21世纪逐步完善。
1950年,中央提出要对林木资源加强保护,要求适当采伐、合理利用。1956年,毛泽东同志提出“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口号,在全国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美化环境,保持水土,取得了一定成效,这是我国环境保护政策的雏形。然而,1958年,党中央提出了与经济发展规律相悖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相继开展“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大炼钢铁”、大办工厂,对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等滥采滥伐。20世纪60年代初国家采取了“调整、巩固、提高”的方针,对污染型工业进行合理布局,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污染状况,然而生态环境问题依旧在恶化。
1972年,我国代表团在周恩来的指示下,参加了由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举办的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我国代表团回国后,中央领导人深刻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生态环境形势的紧迫性、严重性。次年,中央组织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我国第一个具有法规性质的文件,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另外,该《规定》指出要整治并合理布局污染型企业,保护海洋、河流、湖泊等水资源,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的活动,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会后,还成立了专门的环保机构,标志着法律意义的环境保护政策正式推行。至1978年,我国一方面提出了限期治理问题、“三同时”制度,并出台了《关于环境保护的10年规划意见》《关于编制环境保护长远规划的通知》等,环境保护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凸显;另一方面通过群众运动加大对环境保护实施的力度。这些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执行不力、管理方式单一等原因,环境保护政策没有取得理想效果,生态环境的严峻态势在不断蔓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序幕。从此,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逐步取代了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1979年9月13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该法明确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即“谁污染、谁治理”;制定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企业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设立了环保工作的执行机构和监管机构等,标志着我国的环境保护政策朝着体系化方向发展,也表明我国开始全面运用法律手段来加强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治理。随后,环境保护被纳人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六五”计划和“七五”计划。1983年,环境保护被确立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实行“三同步、三统一”战略,此后,我国的环境保护被写人历年的政府工作报告。1984年成立的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在1988年改革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环境教育也开始全面展开。至1991年,建立了“排污收费制”“污染集中控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企业环境目标责任制”等。我国的环境保护地位不断提升,环保手段在加强,领域在拓宽,政策绩效明显提高。但由于环保投资不足、体制不健全、治理难度大等原因,生态环境的治理水平仍然有待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