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记者 陈禹铭)今天(2月5日),万科企业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拟调整公司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建议独立非执行董事每月领取的董事酬金调整至5万元;不在公司全职工作的董事和监事每月领取的董事/监事酬金提高至人民币3万元(含税)。且二者均不参与经济利润奖金的分配。
按照万科企业公告显示,目前万科限制性的薪酬制度是于2007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迄今已经执行逾10年。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每月领取职务薪酬人民币2.5万元(含税);未在公司全职工作的董事和监事每月领取职务薪酬人民币1.5万元(含税)。万科企业方面称,因为万科公司业务的稳健发展要求董事、监事审议、关注的事项以及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大幅上升。为了更好地体现董事、监事的付出,吸引和保留专业经验丰富、享有广泛行业声望和国际视野的杰出人士出任公司董事、 监事,万科将参考同等规模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水平,调整董事、监事薪酬。
至于在公司全职工作的董事、监事,不领取董事、监事的酬金(职务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工作绩效领取薪酬,同时参与经济利润奖金的分配。在公司全职工作的其他董事、监事兑现年度经济利润奖金年功积分时(如有),由董事会主席批准,向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备案。
除此之外,公告还透露了万科董事会主席的薪酬方案:其现金薪酬包括固定月薪和年终奖金两部份,年度实时现金薪酬与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增长幅度挂钩,将净利润增长15%设为及格基线。
同时,该议案将董事会主席的经济利润奖金分配比例由2010年起开始执行的为公司年度经济利润奖金的2.2%~4%下调至公司年度经济利润奖金的1.8%-2.2%。值得注意的是,从2010年开始, 这一数字就在不断下调。
目前,这一方案已为万科董事会所通过,将于2月23日万科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之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