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业内专家指出,此前市场对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主要涉及新老划断的问题,即原有的已经销售但未到期的资管协议是一种处理办法,新推出的资管产品则按照新的管理办法执行。另外,对于存量部分如何处置、过渡期多长,业内一直存在争议。
王一峰表示,从政策的可操作性上来看,资管新规出台后,仍有很多细节问题需要明确,需要各部门根据资管新规做出细化规定。
刚性兑付有望破除
从具体内容上看,打破刚性兑付将成为资管新规的一大亮点。根据此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显示,资管新规首次明确了“刚性兑付”概念,通过对行为过程和最终结果进行认定,明确“刚性兑付”是指违反公允价值确定净值原则对产品进行保本保收益、采取滚动发行等方式使产品本金、收益在不同投资者之间发生转移、自行筹集资金偿付或者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代为偿付等。
长久以来,监管部门多次提出打破刚性兑付,但实际执行情况并不理想。据了解,资管新规提出了“净值管理”概念。根据要求,金融机构对资管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公允价值原则,及时反映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让投资者明晰风险,同时改变投资收益超额留存的做法,管理费之外的投资收益应全部给予投资者,让投资者尽享收益。
资管新规对违规的刚性兑付行为,做出了处罚规定。对于不按净值要求或滚动发行实现保本保收益的行为,以及在产品发行机构发行的产品出现兑付困难时自偿或委托代偿的行为,都认定为刚性兑付行为,违规存款类机构要求回表补交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基金并处罚,违规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则会受到处罚及罚款。同时还开展外部监督,对举报刚兑的单位和个人情况属实的予以奖励。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认为,作为我国资管业务首份顶层设计纲领性文件,打破刚性兑付和规范资金池业务意义非同寻常。“从打破刚性兑付来看,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投资者不清楚自身承担风险大小的问题,推动预期收益型产品向净值型产品转型。”吴琦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