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志成城,
海洋强国建设取得新突破
过去五年,我国海洋事业加速推进,海洋强国建设全面开展,不断取得新成绩、新进展和新突破。
在深海探测方面,我国重点在载人深潜取得了重大突破。2012年6月,在马里亚纳海沟进行的7000米级载人深潜海试中,蛟龙号下潜深度达到7062米,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海试任务。此次海试的成功,创造了国际上同类作业型载人深潜器最大下潜深度纪录,标志着我国已经具备在全球99.8%以上海域开展深海资源研究和勘查的能力,我国深海载人潜水器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在海洋保护和开发方面,我国实施了基于生态保护的海洋综合治理,划定了“一条红线”,设置“三条准入门槛”。在用海项目产业准入、区域限制、岸线控制、面积管控、设计优化、生态建设和评估监测等方面加强管理,在海洋生态重要区、脆弱区和敏感区划定了生态红线。在严格实行围填海总量控制的同时,实施了蓝色海湾、南红北柳、生态岛礁等海洋生态修复工程。
在重点海域污染防治方面,2017年,国家海洋局、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联合印发《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提出以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沿海地区产业转型升级,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排放,加强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今年全面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到2020年使全国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0%左右。
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方面,2012年6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地级三沙市。同年9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我国宣布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2017年2月,国务院法制办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通过加强海洋立法,充分展示了我国对相关岛屿和海域的管辖权,也为海上执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