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德格尔给我们指定的《物理学》段落中,我们看到了亚里士多德为“自然”给出的三种含义。亚里士多德首先指出一切存在物都是由于两类根源而存在的。一类是由于自然而存在的,例如,动植物以及金、木、水、火、土等简单事物;另一类事物则是由于其他根源而存在的,例如,床或衣服等都是以人为根源而存在的。因此,他认为自然事物与人工事物是有根本区别的。对于自然事物,他是这样说的:“一切自然事物都明显地在自身内有一个运动和静止(有的是空间方面的,有的是量的方面增减方面的,有的是性质变化方面的)的根源。显然,床或衣服等人造事物就不具有这样自身变化的内在根源。即便床或衣服也会变化,也会烂掉,但是,它们的烂掉都是由于外在原因决定的,例如用得太久等等。不过,由石头和土坯构成的房子也可能会由于内在的根源而变化,但是,这些变化是偶然的,是因为房子将石头和土坯的自然本性带进了房子之中而形成的。这就如同病人和医生可能是一个人一样。医生并不是因为生病做医生的。病人也不是因为医生而生病的。这样,医生和病人便是可以分离的。但是,自然事物同自然本身是不能够分离的。这也是人工事物与自然事物的不同所在。为此,亚里士多德提出“自然”具有三种含义:(1>“自然”或“具有自然性”;}2)“由于自然”;}3}“按照自然”。第一种语义即“本性”;后面两种语义则是指“自然”的作用。概括地说,在亚里士多德的意义七“自然”这个词起码具有既指事物的本性又指事物形成的方式这两种含义。这些含义,在亚里士多德看来,都是自明的,根本不需要再去证明的。
更为重要的是,亚里士多德对“自然”这个词的分析是同“存在”相关的。他认为“自然”在形而上学意义上可以说就是“存在”的另一种表达。海德格尔对此有着非常清楚的认识。他说:“‘自然’变成了那样一个词语,这个词语所表示的东西不仅高超于一切‘基本元素’和一切人性的东西,而且甚至高超于诸神。而这样的“高超于’,世界的“自然”就不得不同西方传统超越论的形而上学直接相关。所以,海德格尔又说到:“在一种十分根本性的意义上,形而上学(metaphysik)就是‘物理学’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到,古希腊的“自然”一词肯定不是现代所谓的“自然界”而是西方传统形而上学的一种表达。这就是说,在海德格尔看来,所谓古希腊的自然哲学,其实就是西方最早的形而上学。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说,我们不同意将前苏格拉底时期的哲学看作是关于自然事物研究的“自然哲学”。
因此,将“自然”理解为外在于人的“自然界”的说法显然是误解了古代自然的含义。同时,“自然哲学”含义也清晰起到毛“自然哲学”就是西方最早的形而上学。
同样从词源学上考察,古希伯来语中没有“自然”这个词。在希伯来文字中同“自然”相似的词是“方式”或“习惯”( way或custom)。对此,斯特劳斯也进行过词源学上的考证。他认为,那时的希伯来人知道每一个物或每一类物都有其“方式”或“习惯”,即它或它们有一套自己固有的活动形式。比如,火、狗、女人、疯子、人等都有各自的“方式”或“习惯”:火要燃烧、狗要吠叫或摇尾巴、女人要排卵、疯子要胡说,人会说话等等。而不同地区的人,比如埃及人、波斯人、斯巴达人、雅典人等也都有各自的“方式”或“习惯”。比如,斯巴达人崇尚军事而雅典人喜欢艺术等习惯。但是,希伯来人并没有把这一切称之为“自然”。尽管希伯来人的“方式”或“习惯”与希腊人的“自然”确实有着很多相似的意义,然而,含义还是有区别的。
这些区别之一就是在希伯来的“方式”或“习惯”词语之中,事物的活动形式与事物的本性是同一的。例如,燃烧既是火的活动方式也是火的本}h}。而在希腊文中的“自然”一词中活动方式与自然本性是可以分开的。例如,火的自然本性是燃烧,而燃烧的方式则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木头的燃烧,也可以是铁的燃烧,可以是在室内也可以是室外燃烧等等。这一区别就导致了希腊人更关心自然本性问题而不是活动方式问题。因为自然本性就是人力不能改变,具有法则的性质。因此,人们就要去认识它们。而对希伯来人来说,他们只有一种方式或一种习惯。但是,他们发现这种习惯或方式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习惯的,另一种是约定的。而“习惯的”则是“自然”的,“约定”的则是律法的。所以,斯特劳斯说到:“由于自然的发现,这两种‘方式’或‘习惯’之间的根本区别成了注意的焦点。自然的发现导致将‘方式’或‘习惯’一分为二,一方面归入‘自然’( physic),另一方面归入‘约定’或‘法律’。这就意味着,当希伯来人发现了“自然”之后,他们主要关心的是“自然的”和“约定的”的活动而不是自然本性问题。这对我们理解西方政治哲学是有启示意义的。